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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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杨府山城市公园南次入口立体车库建设工程 |
温州市杨府山公园南次入口处 |
温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总用地面积约4084.40m2,建筑面积约1469.75m2,拟建车库为地上单层建筑,建筑高度13.750m(屋顶平面到室外地坪),采用6层机械停车,其中机械车位303个,室外候停车位60个(含无障碍车位8个),共容纳泊车363辆,南侧分别设置入口和出口,与学院东路相衔接。 |
2014年2月10日在绿色温州网站刊登了《关于受理<温州市杨府山城市公园南次入口立体车库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公告》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处理后,出水按《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纳入市政排污管网,再进入中心片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后排入瓯江。
加强地面停车场管理,进入停车场的车辆应及时熄火。
车辆出入要减速缓行,并禁鸣喇叭;选用低噪声、高效率型设备,并配置消音及减震装置,做好围护结构的隔声、吸音处理,并采取基础加固措施以及注意设备的维修与更新,加强绿化。
①垃圾实现袋装化,设置固定垃圾收集点(非露天),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及时清运;
②对各固体废物应分类收集管理,应有专门的保洁人员进行袋装垃圾的收集;③规划好合理的垃圾收集和运输路线,专车专用,并密闭运送,做到一日一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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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88926386; 传真:88926386
通讯地址:温州市鹿城区惠民路光明桥审批中心大楼环保窗口;邮编31001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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