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31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时间:2014-12-31 11:33:0 浏览次数: 来源:创捷物联(洞头) 字号:[ ]

  

20141231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温州市安居房开发有限公司温州市三溪片区瓯海中心南单元E-07a地块工程

温州市三溪片区瓯海中心南单元E-07a地块

温州市安居房开发有限公司

 

 

拟建项目总用地面积26630.29m2,拟建总建筑面积109108m2,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79799m2(包括住宅建筑面积为75510m2、商业用房建筑面积约3200m2,物业管理用房约559m2,配套用房530m2),地下总建筑面积29309m2,共安排住宅总户数约624户。

 

本项目在环评阶段进行了两次公示,第一次公示为“温州市三溪片区瓯海中心南单元E-07a地块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公示时间为20141022~2014年11月4),第二次公示为“温州市三溪片区瓯海中心南单元E-07a地块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公示时间为2014116~2014年11月19),两次公示均在岩头村村务公开栏张贴。在公示期间内没有收到群众的来电、来信及来访。

另外本项目还开展了公众参与调查,共回收团体调查表20份和个人调查表50份,被调查的20份团体和50份个人对本项目的建设总体态度是支持的,并认为该项目的建设对社会经济发展有利。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见污染物防治措施一览表。

污染物防治措施一览表

序号

污染物

治理措施

备注

废气

扬尘

项目四周设置不低于2.5的遮挡围护设施,设置密目网等;施工中产生的物料堆应当采取遮盖、洒水、喷洒覆盖剂或其他防尘措施;实施场地道路硬化,进出车辆冲洗设施及冲洗制度落实到位;采用商铺混凝土,不设置搅拌站。施工场地应设置临时施工屏障进行隔离;

施工期

油漆

废气

加强环保宣传,倡导在装修时使用环保油漆和水性涂料,并尽量使用环保无污染的装修材料。

汽车

尾气

车库内废气采用机械系统通风,要求尾气由竖井排放,尾气井布置在景观绿化带中,不得靠近住宅楼,且高度不得低于6m,地下车库排风系统设计换气次数为6/h

营运期

燃料废气、食堂油烟废气

采用煤气、液化石油气等清洁能源;居民住宅厨房油烟废气经各住户抽油烟机收集后经统一烟道至各住宅屋顶高空排放;商业用房预留专用油烟烟道。

垃圾

臭气

不设置单独的垃圾收集房,设置垃圾桶收集,日产日清、定期消毒,并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减少垃圾恶臭气体的产生

柴油发电机废气

强通风换气即可降低大气污染,则对居民影响较小。

 

废水

施工

废水

严禁将施工过程产生的钻孔泥浆倾倒入河道及排入市政雨污水管道;钻孔灌注泥浆水、基坑水及砼系统冲洗废水应经集水、沉淀处理后上清液用于冲洗、洒水降尘等,沉渣委托其他单位定期清运处理;临水体堆放的物资,应建立临时堆放场,且在堆场四周挖有截流沟;石灰、水泥等物质不能露天堆放贮存;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应堆在远离水体、不易四散流失的专门地方集中堆放,并及时清运。

生活污水经临时生活设施预处理达标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严禁直排。

施工期

生活污水等

雨污分流,商业用房餐饮项目餐饮废水和居民厨房用水先经隔油预处理,再和生活污水一起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纳入污水管网再送入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B标准后排入瓯江。

营运期

噪声

施工

噪声

遵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要求,除抢修、抢险作业和特殊要求外,禁止夜间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应采用静压打桩机或钻孔式灌注桩;对高噪声设备建议设置隔声屏或置于施工棚内;加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维修、保养;加强施工管理,提倡文明施工;合理安排施工时间。

施工期

固定设备噪声

建设单位应选择低噪声设备;采用阻性片式消声器,降低风机进风、排风噪声,对机房进行整体隔声、吸声处理和机组隔振处理。机房内除地面外的五个壁面可作吸声处理,在机房四面墙体安装吸声材料以吸收、反射、减弱热泵机组工作时产生的噪声,吸声材料采用岩棉与多孔板;水泵房水管均需采用减振支吊架,管道穿越隔墙和楼板的缝隙采用吸声材料填充,水泵进出管上均应安装软性连接头,并减少共振效应。建设单位应做好变电所基础减振处理,安装橡胶减振垫,此外应做好设备管理维护工作,防止设备故障产生高噪声;各设备机房砖墙墙体的隔声量要求在40dB以上;分体空调室外机噪声相对降低,安装消声罩后可降噪10dB以上;建设单位应做好开闭所基础减振处理,安装橡胶减振垫、弹簧减振器等减振装置,开闭所墙壁敷设隔声材料,应做好设备管理维护工作,防止设备故障产生高噪声。

营运期

地下车库出入口噪声

地下车库出入口斜坡上方加隔声顶棚,使用新型低噪声环保材料将出入口侧墙及顶部作吸声处理;在地下车库出入口路面铺设塑胶垫层,出入口周围加强绿化,如在车库通道顶棚和墙体上种植攀援和藤本植物,使之成为“绿色出入口”,在出入口设置醒目的限速禁鸣标记和减速橡皮条

道路交通噪声

靠近道路一侧建筑安装隔声门窗

固废

建筑

垃圾

建筑垃圾必须按照温州市环境卫生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处置,对不能利用的建筑垃圾按城管部门要求,委托处置。建议施工期间的堆场设置在远离临近河道的位置,减少水土流失的发生;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作无害化处理。

施工期

生活垃圾、商业垃圾

商业垃圾和生活垃圾收集后有利用价值的回用利用,无利用价值的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其中餐饮、居户餐厨垃圾须由专业资质单位回收处理。固废收集投放至各垃圾收集箱(桶),由环卫工人经分类收集每天清运处理。同时保持垃圾收集点的清洁卫生,应定期消毒。

营运期

生态景观

水土

保持

通过采取排水、土地平整、绿化及土石方临时防护等措施,形成有效的水土流失防治体系,恢复和改善周边地区的生态环境;尽量将多余土方在项目区内加以利用,避免多次搬运产生新的水土流失。

施工期

生态

景观

绿化区多种植些乔木、灌木、草地等,并且选择合理的绿化品种,实行常绿和落叶相结合,乔木与灌木相结合,灌木与草坪相结合,既美化环境,又降低污染,可以满足生态补偿的目的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7-88926386 传真:0577-88926386 

  通讯地址:温州市惠民路市审批中心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温州市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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