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26日拟审批意见
时间:2014-12-26 16:8:0 浏览次数: 来源:创捷物联(洞头) 字号:[ ]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800吨二苯甲酰酒石酸系列产品合成项目
鹿城区藤桥镇外垟下湾
温州市嘉力化工有限公司
 
设计年产800吨二苯甲酰酒石酸系列产品。
本项目自委托环评后及环评过程中分别进行公告和公示,环保公示分别于2014年9月3日和2014年10月13日在外垟村、藤桥镇政府公示,公示期均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没有接到来信来电反映。发放团体调查表20份,个人调查表52份,收回团体调查表20份,个人调查表52份,收回率100%。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放瓯江。
氯化氢、甲苯等废气分别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
合理布局,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消声隔声措施。
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须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7-88926386; 传真:0577-88926386 
  通讯地址:温州市惠民路市审批中心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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