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关于对拟审批项目情况的公示
时间:2014-11-04 14:26:0 浏览次数: 来源:创捷物联(洞头) 字号:[ ]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电镀生产线技改项目
乐清市北白象镇项岙村
乐清市永乐电镀城有限公司
 
电镀容量8万升,原40%自动线,污水处理后排放永乐河。现全部改为自动生产线,污水做到零排放。
本项目自委托环评后及环评过程中分别进行公告和公示,环评公示分别于2013年9月16日和2013年10月25日,在项岙村、金合村、河口埭村和印屿村张贴公示,公示期均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没有接到来信来电反映。2014年9月29日,我局邀请乐清市、永嘉县当地政府和4个村村民代表30余人,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众评审员、专家共计7人,媒体工作者若干人,针对该公司提出的废水零排放申请环评审批事项召开了永乐电镀城环评审批论证座谈会。
建设单位承诺废水做到零排放,其他各项污染物做到达标排放。
 
采取微纳米臭氧过滤+离子吸附交换的工艺,回用80%的废水。剩余的20%污水,重金属经混凝沉淀去除后,含盐污水通过蒸发处理工艺,冷凝水全部回用于生产,盐结晶按照固废处置,达到废水零排放的目标。
分质建设电镀废气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
合理布局,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消声隔声措施。
电镀污泥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7-88926386; 传真:0577-88926386 
  通讯地址:温州市惠民路市审批中心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温州市环境保护局
2014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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