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2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时间:2014-11-24 10:43:0 浏览次数: 来源:创捷物联(洞头) 字号:[ ]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浙江沪新不锈钢制造有限公司X射线实时成像检测装置(新建)

温州市平阳县鳌江镇墨城(工业小区)

浙江沪新不锈钢制造有限公司

拟建一间探伤室并配备一台X射线实时成像检测装置

最大管电压225kV,最大光电流7mA

20141119在绿色温州网站刊登了关于受理《浙江沪新不锈钢制造有限公司X射线实时成像检测装置(新建)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告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辐射屏蔽设计,满足防护要求。

2.安全连锁。人身安全连锁和机器安全连锁。

3.设置电离辐射警示标识,各侧墙体外1m处划黄色警戒线,各项辐射环境管理规章制度应张贴于工作现场处。

4.设计有机械通风设施,工作期间应保证机械通风的不正常运行,降低室内臭氧和氮氧化物的浓度。

5.配备个人剂量计和个人剂量报警仪。

6.加强防火、防盗措施,专人看管探伤室。

7.安装实时摄像监控器。

8.建立X射线实时成像检测装置使用台账。

9.公司厂区地面易沉降,探伤作业前观察探伤室内壁及外墙完整情况,若发现墙体开裂,马上停止探伤作业活动,及时进行墙体的检查和修补。

10.其他。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7-88926304 传真:0577-88926386

  通讯地址:温州市惠民路市审批中心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温州市环保局

2014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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