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七都大桥工程(调整)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2次公示
时间:2014-11-10 15:16:0 浏览次数: 来源:创捷物联(洞头) 字号:[ ]

  
温州市七都大桥工程(调整),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管理办法》(环发2006〔28〕号)第八条要求,我院协同建设单位于2014年8月1日起进行了第一次公示,公示期为十个工作日,现报告初步结果形成向公众公告以下信息,公示期限为公告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温州市七都大桥工程(调整)
建设项目概要:七都大桥工程是温州市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是省重点工程。工程跨越瓯江南汊连接温州市区和七都岛,是沟通温州市区和七都岛的主要通道,本桥温州方向跨越瓯江路与学院东路相接,七都方向与纬一路相接。七都大桥工程因城市发展需要、行政区划调整、桥梁设计规范变化、材料价格上涨等因素变化,导致工程建设规模和投资进行相应的调整。七都大桥工程由4车道调整为6车道,桥宽由原24.5m调整为34m;调整前主桥长度2056m,引道长度279m,北岸接规划纬二路;调整后主桥长度2067m,引道长度120m,七都侧设互通一座,接规划纬一路;调整后总投资估算为83556万元,由温州市统筹解决。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⑴环境噪声影响:沿线受交通噪声的影响,存在部分超标现象。
⑵环境空气影响:汽车尾气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
⑶水环境影响:路(桥)面径流对水环境影响很小。
⑷社会环境影响:本工程建成将提供便捷的交通运输条件,具有良好的区域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⑸环境风险分析:危险品船舶碰撞事故和危险品车辆事故的发生频率低,在可接受范围内。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⑴针对噪声超标敏感点采取按照隔声窗、隔声屏或绿化等降噪措施。
⑵针对船舶碰撞桥墩,加装防护栏;危化品运输风险设置排水槽收至集水池。配备围油栏、吸油材料、降毒药剂等。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初步结论的要点
温州市七都大桥工程(调整)跨越瓯江南汊连接温州市区和七都岛,是沟通温州市区和七都岛的主要通道。由原四车道调整为六车道,桥梁宽度由原24.5米调整为34米;在七都侧增设互通一座。是顺应城市发展和两岸控制性详细规划要求。根据评价分析,本工程的建设符合环保审批原则,通车后会产生一定量的污染物排放,做好污染防治对策,可基本控制环境污染,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对环境影响不大,从环保角度论证,温州市七都大桥工程(调整)的实施是必要的、可行的。
五、公众索取进一步信息及与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的联系方式
通过电话、传真、e-mail及写信的方式联系,时间自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如公众需要了解本项目的相关情况,请于公示期间的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到温州市车站大道神力大厦D幢7楼查阅相关信息材料。
六、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温州市鹿城七都城市新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金先生    联系电话:0577-86565003
地址:七都街道老涂东路2-3号
七、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温州市环境保护设计科学研究院
联系人:钟工  联系电话:0577-88983877  邮箱:1501311495@qq.com
地址:温州车站大道神力大厦7楼
八、环保审批部门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初审单位:鹿城区环境保护局         联系方式:0577-56588319
          温州市环境保护局         联系方式:0577-88926304
审批单位:浙江省环境保护厅         联系方式:0571-28869057
九、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滨江街道、七都街道尤其是七都街道周边范围内村庄,重点范围为建设项目所在地及其周边居民区。对象有当地工人、农民、教师、学生、公务员和企业人员等。应当自本公告之日起十日内,请您将您的意见以书信、电子邮件、传真和面访形式反馈给业主单位、环评单位或环保审批部门。
公示单位:温州市鹿城七都城市新区管理委员会
温州市环境保护设计科学研究院
2014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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