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时间
|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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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沈公路(104 国道-沈岙村)天然气中压管道工程 | 温环建〔2014〕079号 | | 见批准项目公告http://www.wzepb.gov.cn/list.asp?id=21357&tableid=txt
| 2 | 武警部队温州市支队营房迁建工程
| 温环建〔2014〕080号 |
| 见批准项目公告http://www.wzepb.gov.cn/list.asp?id=21358&tableid=txt
| 3 | 温州市滨江商务区桃花岛片区规划四路南段二期(横向道路—众意路)市政工程
| 温环建〔2014〕081号 |
| 见批准项目公告http://www.wzepb.gov.cn/webadmin/main.a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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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期为2014年10月23日至2014年10月31日(7个 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相关附件:|温环建079—下沈公路(104国道-沈岙村)天然气中压管道工程.doc(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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