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13日拟审批意见
时间:2014-10-13 15:2:0 浏览次数: 来源:创捷物联(洞头) 字号:[ ]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瑞安市济龙混凝土有限公司拟建年产30万方预拌混凝土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塘下镇凤胜村
瑞安市济龙混凝土有限公司
 
项目总用地面积5000m2,,主要建设内容为2条智能化混凝土搅拌生产线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施工期:
(1)扬尘和废气控制措施
①施工阶段的车辆、机械扬尘,建议采取洒水湿法抑尘,在大风干燥的天气,应增加洒水作业的次数和洒水量。
②应安装洗车轮设施并冲洗所有离开工地的车,不能有土、泥、碎片等类似物体带到公共道路上。
(2)废水治理措施
①建设沉淀池,泥浆水不得直接排放,经沉淀池处理后,上清液回用;沉淀的淤泥则运送到市政部门指定地点消纳。
(3)噪声防治
①加强管理工作,合理安排施工时间
②加强设备维护,保证车辆、施工设备处于良好工作状况。
运营期:
(1)废水防治措施
生产废水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2)噪声防治措施
合理布局,采用消声隔声措施,确保达标
(3)废气防治措施
筒库、搅拌机产生的粉尘经除尘后高空排放,砂料堆场定期喷水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7-88926386; 传真:0577-88926386 
  通讯地址:温州市惠民路市审批中心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温州市环保局
2014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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