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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金桥纸业有限公司年产5.1万吨白板纸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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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温州市金桥纸业有限公司年产5.1万吨白板纸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意见 建设地点:苍南县龙港镇龙洲路297号 公示时间: 温州市环保局联系电话:88902728 传 真:88902728
验收主要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温州市金桥纸业有限公司位于苍南县龙港镇龙洲路297号,原生产规模为年产1.35万吨B级涂布白板纸,通过本次技改更新2640型生产线车速控制装置,产品白板纸宽度扩大至2.8m(原生产纸张宽度为2.6m),平均重量为410 g/m2(原平均重量为300 g/m2),日生产24小时(原生产21小时),年工作天数300天,最终形成年产5.1万吨白板纸规模。于2013年11月委托温州市环境保护设计科学研究院编制完成《温州市金桥纸业有限公司年产5.1万吨白板纸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13年12月18日通过温州市环境保护局审批(温环建〔2013〕118号)。本次技改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145万元,占总投资的7.25%,分别用于废水、废气等治理设施改造。 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一)废水方面 该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废水,废水均经管道收集后纳入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废水经处理后部分回用,部分经工业区污水管网纳入龙港污水处理厂,最终排放至鳌江。 (二)废气方面 该项目废气主要为1台10t/h燃煤锅炉废气,废气经旋风除尘和双碱法脱硫除尘处理后高空排放。 (三)固体废物 固废主要有煤渣、废纸中夹杂的废塑料、铁钉、污泥等,可外卖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集中堆放于堆放点,并定期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外置。 (四)噪声方面 噪声源主要来自各生产车间设备。 三、验收监测结果 (一)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废水经处理后所排放的pH值、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氨氮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单位产品基准排放量符合《浙江省造纸行业整治提升方案》中要求的排放限值。氨氮浓度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制》(DD33/887-2013)中规定的浓度限值。监测期间,该设施日平均处理废水2378吨,达到设计处理废水流量的95.1%。其中248吨外排,2130吨回用,综合废水重复利用率达到89.6%。 (一)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1台10t/h燃煤蒸汽锅炉产生的锅炉废气经处理后,所排放废气中的烟尘、二氧化硫浓度、烟气黑度均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中二类区Ⅱ时段标准,排气筒高度40米。污水处理设施废气经收集后所排放的恶臭浓度、硫化氢、氨气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 (三)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厂界昼间噪声8个测点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 (四)总量控制 验收监测报告表明,该项目各项污染物排放总量均符合环评批复的要求,其中化学需氧量4.17吨/年,氨氮0.41吨/年,二氧化硫5.54吨/年,氮氧化物10.51吨/年,均符合环评批复要求。 (五)环境风险防范设施和应急措施 已编制事故应急预案并报送苍南县环保局备案(备案号:2013024),并建有180M3的事故应急池1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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