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温州机场扩建供油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
时间:2013-09-09 14:11:0 浏览次数: 来源:温州市生态环境局 字号:[ ]

   

温环建﹝2013070

关于温州机场扩建供油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

中国航空油料有限责任公司温州分公司:

你单位的申请报告、由温州市环境保护设计科学研究院编制的《温州机场扩建供油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项目编号:2013559号)已悉。我局按照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有关规定对该项目环评文件进行审查和公示,现将审批意见函告如下:

一、原则同意环评编写单位的结论与建议,环评报告的污染防治措施可作为项目环保设计的依据,你单位须认真予以落实。

二、本项目选址于温州市机场大道1号永强机场内,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25000m3立式内浮顶锥底油罐,150 m3卧式油罐,22000 m3消防水罐及供油配套设施,新建综合办公楼2000m2和航空加油站值班用房500m2,新建6.9km机坪加油管线、整合现有航空加油站和迁建特种车辆加油站,其中迁建特种车辆加油站主要内容为新建330m3埋地油罐,项目还要拆除240m3高架罐,拆除现有供油配套设施和现有办公用房,具体建设内容见环评报告。

三、本项目实行雨污分流,营运期废水经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后统一接入市政污水管网输送至东片污水处理厂处理。

项目储油罐区废气执行《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0-2007)中相关指标,加油区废气排放执行《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中的相关指标,食堂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型规模标准,其它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二级标准,

本项目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类声环境功能区对应标准,即等效声级Leq昼间70dB,夜间55dB

本项目产生的灌区废油、废机油、含油废绵纱和废旧蓄电池等属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相关内容。

四、项目要设置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场所,并将产生的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五、项目要严格按照相关国家规范设计、施工。营运期应建立事故应急预案,设置应急事故池等应急设施,并报当地环保部门备案,落实相关风险防范措施,确保生产安全。

六、项目建设过程中须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落实施工噪声、扬尘、废水、固废等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建筑泥浆必须按照我市有关规定统一消纳处置,不得直接排入河道。

七、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

八、本项目建设期及运营期日常环境管理和环保“三同时”验收工作请龙湾区环保局负责。项目建成后,须经龙湾区环境保护局验收合格,方可投入正式使用。

                           温州市环境保护局

                           2013年9月9

抄送:龙湾区环保局

温州市环境保护局                  2013年9月9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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