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受理《吕家岸村三产返回安置房A-02b地块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告
时间:2013-09-03 10:22:0 浏览次数: 来源:创捷物联(洞头) 字号:[ ]

  

《吕家岸村三产返回安置房A-02b地块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浙江瑞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我分局现已受理该项目环评文件的审批申请。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吕家岸村三产返回安置房A-02b地块工程项目
建设项目概要:本项目为扩建项目,总投资为2.041亿元。扩建前总用地面积11996㎡,建筑用地面积7637.05㎡,总建筑面积29605.35㎡。扩建后项目总用地面积18276㎡,计容建筑面积约46450㎡。根据初步总平面图可知,建筑工程由原来的三幢住宅建设变为四幢住宅的建设,建成后预计可入住村民355户(住宅面积有所调整)。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施工期主要为废气、噪声、废水、固废、水土流失等;
装修期主要为废气、噪声、固废等;
营运期主要为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等。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施工期施工车辆、机械扬尘,建议采取洒水湿法抑尘,在大风干燥的天气,应增加洒水作业的次数和洒水量,采用商品混凝土代替现场搅拌混凝土;禁止在夜间(22:00~6:00)施工,特殊情况下,确实需要连续作业而进行夜间施工的,需报环保部门批准,并公告附近居民。避免在同一时间内集中使用大量的动力机械设备。同时,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加强设备维护,保证车辆、施工设备处于良好工作状况;
施工人员产生的冲厕水,废水经临时化粪池预处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在场地内设排水沟,先截后排;生活垃圾以及施工过程中丢弃的包装袋、废建材等垃圾,应集中收集,能回收利用的尽量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及时清运到垃圾场进行处置。
装修期选用低噪声的装修设备。在法定休息日、节假日全天,及工作日12时至14时、18时至次日8时,禁止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内进行产生噪声的装修等扰民作业。在其他时段内作业的,应当采取噪声控制措施,减轻对周围居民的干扰;装修垃圾中可回收利用部分尽量进行回收利用,不能回收的则运往建筑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
营运期用餐污水经隔油处理后并入其他生活废水,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道,再纳入中心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二级排放标准后排入瓯江;汽车尾气经专用管道引至架空层或绿化带内2.5m高排放;居民厨房采用油烟机处理后,引至楼楼顶排放;风机设备房四周采用隔声效果良好的隔音材料,风机组安装消声器并对基座作隔振处理,加强检修防止不正常运作噪声产生影响;设置固定的非露天垃圾收集点,并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及时清运。
四、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浙江瑞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温州大道上田村上田大楼7楼              
联系人:林先生       电话:0577-86001727       

 

五、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温州市三垟街道吕家岸村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赵先生    电话:138****          
六、公示期限、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如需了解该项目环评详情可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
如有环保方面的意见或建议,请于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其它方式向我分局提出。
联系电话: 0577-86670022       传真:0577-86792515

 

温州市环保局生态园分局
2013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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