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平阳万全至瑞安锦湖公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初审意见的函
时间:2013-09-18 14:27:0 浏览次数: 来源:温州市生态环境局 字号:[ ]

  

温环建﹝2013﹞071号

关于平阳万全至瑞安锦湖公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初审意见的函

浙江省环境保护厅:

由浙江大学编制的《平阳万全至瑞安锦湖公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专家评审意见已悉,我局按照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有关规定对该项目进行审查。经研究,现将初审意见函告如下:

一、原则同意环评编制单位的结论和建议,同意平阳万全至瑞安锦湖公路工程建设。

二、本项目主线全长12.71km,其中瑞安段路线长 6.50 公里,路基宽 42.00m;平阳段主线及万全连接线共长 6.80公里,路基宽均为 32.00m。工程涉及大、中、小桥17座共计1040m,利用飞云江特大桥1座,与道路平面交叉20处。本项目总占地面积80.41hm2,临时占地19.89hm2。具体建设内容和技术标准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三、项目施工期要严格落实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等污染的防治措施。桥梁施工钻孔泥浆滤取粗颗粒物后循环使用,施工结束后钻浆上岸妥善处置,施工船舶生活污水、含油废水集中收集后由专业接收船接收或上岸处理,不得直接排入水体;采取物料覆盖,施工路面洒水等措施减少施工扬尘、废气对环境的影响,灰土拌合应采用相对集中式拌合站方式进行,与村庄、学校等敏感点距离保持在200m以上;选用低噪声的施工设备和工艺,合理安排使用时间,尽量避免在敏感点附近进行高噪声的夜间施工作业,确需进行夜间连续施工的,须向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申请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夜间施工;施工弃渣优先回用于本项目,拆迁建筑材料可社会化利用。

四、项目须按环评要求采取声屏障、通风隔声窗等降噪措施,尽量降低交通噪声对周边敏感点的影响。应制定完善隧道施工方案,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隧道施工污染地下水环境;跨越水体的桥梁须加强防撞护栏的设计等级,完善事故径流收集系统,确保环境安全。

五、施工结束后,须采取农业恢复和植被恢复措施,确保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

六、项目须实施环境监理制度,委托有环境工程监理资质的单位对本工程施工中落实环境保护措施进行技术监督。

七、营运期应建立公路危险品运输管理及应急预案,并报当地环保部门备案,落实相关风险防范措施,确保安全。

八、同意上报省厅审批。

                           温州市环境保护局 

                           2013年9月18日

抄送:平阳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瑞安江南新区开发建设管委会

温州市环境保护局                  2013年9月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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