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104国道瑞安仙降至平阳萧江段改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初审意见的函
时间:2013-09-18 14:24:0 浏览次数: 来源:温州市生态环境局 字号:[ ]

  

温环建﹝2013﹞072号

关于104国道瑞安仙降至平阳萧江段改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初审意见的函

浙江省环境保护厅:

由浙江大学编制的《104国道瑞安仙降至平阳萧江段改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专家评审意见已悉,我局按照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有关规定对该项目进行审查。经研究,现将初审意见函告如下:

一、原则同意环评编制单位的结论和建议,同意104国道瑞安仙降至平阳萧江段改建工程建设。

二、项目主线起点位于瑞安市仙降镇南侧,与104国道温州西过境瓯海桐岭至瑞安仙降段相接,经昆阳镇、梅溪、麻步,终点位于萧江镇叶段村西北侧(平阳与苍南交界处),与104国道苍南段线位相接,主线长29.3公里(其中瑞安段约2.26公里,平阳段约27.04公里)。同步建设昆阳连接线约3.768公里和水头接线约13.264公里,项目合计建设里程约46.332公里,设管理处1处。项目总占地面积213.22hm²,其中永久占地193.33hm²,临时占地19.89hm²。具体建设内容和技术标准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三、项目施工期要严格落实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等污染的防治措施。桥梁施工钻孔泥浆滤取粗颗粒物后循环使用,施工结束后钻浆上岸妥善处置,施工船舶生活污水、含油废水集中收集后由专业接收船接收或上岸处理,不得直接排入水体;采取物料覆盖,施工路面洒水等措施减少施工扬尘、废气对环境的影响,沥青和灰土拌合应采用相对集中式拌合站方式进行,与村庄、学校等敏感点距离须保持200m和150m以上;选用低噪声的施工设备和工艺,合理安排使用时间,尽量避免在敏感点附近进行高噪声的夜间施工作业,确需进行夜间连续施工的,须向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申请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夜间施工;应制定完善隧道施工方案,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隧道施工污染地下水环境;施工弃渣优先回用于本项目,拆迁建筑材料可社会化利用。

四、项目须按环评要求采取声屏障、通风隔声窗等降噪措施,尽量降低交通噪声对周边敏感点的影响。跨越水体的桥梁须加强防撞护栏的设计等级,完善事故径流收集系统,确保环境安全。

五、施工结束后,须采取农业恢复和植被恢复措施,确保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

六、项目须实施环境监理制度,委托有环境工程监理资质的单位对本工程施工中落实环境保护措施进行技术监督。

七、营运期应建立公路危险品运输管理及应急预案,并报当地环保部门备案,落实相关风险防范措施,确保安全。

八、同意上报省厅审批。

     

                           温州市环境保护局 

                           2013年9月18日

抄送:104国道西过境平阳段(104国道瑞安仙降至萧江段)改建工程指挥部 瑞安市交通运输局

温州市环境保护局                  2013年9月18日印发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