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组织开展阶段性清洁生产审核验收工作
时间:2013-09-18 16:4:0 浏览次数: 来源:市环保局 字号:[ ]

根据市经信委、市环保局联合印发《关于对清洁生产审核企业进行验收的通知》要求,9月7日—12日,市经信委、市环保局组织省能源、环保方面专家,对鹿城、龙湾、瓯海和开发区等地完成阶段性清洁生产审核的26家企业进行现场验收,各区经信、环保局相关人员参加了验收会议。  

通过“看现场、查台账、听感受、讲过程、评文本、出结论”等验收工作程序,验收组逐家企业开展清洁审核验收。“看现场”,主要是查看企业中高费方案的工程实施情况;“查台账”,查企业合法性手续和清洁生产审核台账;“听感受”,听企业主通过此次清洁生产审核后的认识和感受;“讲过程”,咨询机构就如何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讲述;“评文本”,专家对文本审查;“出结论”,出具企业清洁生产阶段性审核验收会议纪要。此次清洁生产审核验收中,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咨询机构对企业合法手续审查不到位,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有2家企业存在未经环保部门审批同意擅自扩大生产规模的情况,咨询机构在驻厂辅导时未能及时发现问题;二是个别清洁生产审核报告质量不高,主要问题有:未对重点工艺流程分析污染物的产生、并提出相应的清洁生产审核方案,未能在报告中体现重污染行业整治标准要求,未能挖掘企业清洁生产的亮点等,有2家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报告同现状不符合,要求重新编写报告;三是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台账资料不齐全,个别咨询机构现场咨询服务台账记录不规范,能源、环保台账不全面,支撑台账未装订成册等。

此次通过验收的24家企业,共提出无/低费方案295个,已实施了288个,实施率97.6%;提出中高费方案91个,实施了72个,实施率79.1%;所有方案共投入资金3423.52万元,方案全部实施后,年可节新鲜水203906吨,节电488.08万度,削减固废1232.86吨,节煤6662.6吨,削减二氧化硫22.15吨,削减粉尘13.2吨等,取得了一定的环境经济效益。

下一步我市将加强对咨询机构的管理,进一步规范清洁生审核程序和验收过程,确保咨询机构按规范要求指导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同时督促各县(市、区)加快推进清洁生产审核验收工作,确保按时完成年度清洁生产审核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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