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台山文化提升一期续建工程
时间:2013-08-08 15:11:0 浏览次数: 来源:创捷物联(洞头) 字号:[ ]

  

我局已受理《松台山文化提升一期续建工程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审批申请。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松台山文化提升一期续建工程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松台山文化提升规划区范围内,处于温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区的西南角,北至三牌防路,南至人民路和来福门路,西至落霞谭,东至信河街。建设用地面积11492平方米,其中:建(构)筑物占地面积471平方米,铺装、道路用地面积4731.6平方米,绿地面积6289.4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绿地、铺装、建筑物、景观小品及基础设施系统工程等。总投资676.5万元。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项目施工期主要有施工废水、噪声、扬尘、弃土(渣)等;营运期无“三废产生”。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施工期现场洒水抑尘,以减少扬尘对环境影响;施工期生活废水可利用地块内现有的生活设施,污水经预处理后纳入市政管网排至污水处理厂。施工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尽量回收再利用,剩余部分与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施工期合理地安排机械作业的施工时间,采取低噪声设备,并且设置隔声屏,禁止夜间施工。施工期应尽量避开雨季,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减少施工面的裸露时间,优化工程挖方和填方,合理规划弃土,及时种植草木,恢复植被。施工场地附近有居民区的地方禁止夜间使用高噪声的施工机械,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方可进行,并公告居民。
四、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温州市公园管理处
电话:88825510   联系人:姚章义
六、公示期限、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如需了解该项目环评详情可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
如有环保方面的意见或建议,请于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其它方式向我局提出。
联系电话: 0577-88926304       传真:0577-88926386

 

温州市环境保护局 
2013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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