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湖前电镀厂整治提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意见
时间:2013-08-20 14:32:0 浏览次数: 来源:温州市生态环境局 字号:[ ]

  

项目名称:苍南县湖前电镀厂整治提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意见

建设地点:苍南县龙港镇湖前塑编工业园区全宇北路

公示时间:13/8/20/-13/8/287个工作日)

温州市环保局联系电话:88902728

  真:88902728

 

验收主要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苍南县湖前电镀厂整治提升项目位于苍南县龙港镇湖前塑编工业园区全宇北路,主要从事电镀加工。该项目原有电镀容量9.03万升,操作方式全部为手动,通过本次整治提升,新建1条装饰铬自动挂镀线,1条镀硬铬自动挂镀线,3条自动滚镀线,1条镀硬铬手动生产线,电镀槽总容量为100990升,其中自动线64143升,手动线36847升。该项目于20131月委托温州市环境保护设计科学研究院编制完成《苍南县湖前电镀厂整治提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13121日通过温州市环境保护局批复(温环建〔2013010号)。工程实际总投资3000万,其中环保投资180万元,占总投资的6%,分别用于废水、废气等治理工程。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废水方面

该项目废水分前处理废水、含铬废水、含氰废水、综合废水等四股进行分质分流处理,废水经处理后部分回用,部分排放。初期雨水、废气喷淋塔废水等经收集后纳入综合废水处理。废水处理设施由苍南县宇翔环境治理工程有限公司设计并施工,采用化学预处理与反渗透工艺处理工艺,设计处理能力为200m3/d

()废气方面

该项目废气主要为酸雾废气和含氰废气,电镀酸雾废气经吸风罩与槽边吸风捕集系统收集后分别引入碱液喷淋塔处理后排放,排气筒高度15米。含氰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分别引入碱液喷淋塔处理后排放,排气筒高度15米。共设有废气塔6座,其中硬度车间铬酸雾塔2座、装饰车间氰化氢1座、铬酸雾塔1座,一楼滚镀车间有氰化氢1座,二楼滚镀车间有氰化氢1座。废气处理设施由温州鑫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设计并施工。

()固体废物

固体废物主要有电镀污泥、生活垃圾。电镀污泥委托温州市中金岭南科技环保有限公司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堆放于堆放点,并定期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外置。

()噪声方面

噪声源主要来自各生产车间、超声清洗机、抽风机、气泵等。

三、验收监测情况

苍南县环境监测站出具的《苍南县湖前电镀厂整治提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结果表明:201371617日监测期间企业生产正常,生产工况均符合验收监测规范要求:

()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废水经处理后,出水的总氰化物、总铬、六价铬、总镍、总镉、总铅、总铜、总锌、pH值、悬浮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石油类、氟化物日均值均到达《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表2标准限值。废水处理设施处理水量211t/d,中水回用146t/d,排放65t/d,符合环评批复要求。

()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电镀酸雾经喷淋塔处理后所排放的铬酸雾符合《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新建企业污染物表5排放标准,排气筒高度约15米。含氰废气经喷淋塔处理后所排放的氰化氢浓度符合《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新建企业污染物表5排放标准,排气筒高度15米。氯化氢经处理后所排放浓度符合《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新建企业污染物表5排放标准,排气筒高度15米。厂界无组织废气中铬酸雾、氰化氢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厂界噪声8个测点16次监测,除ABH点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限值,其余均不同程度超标,但超标点位位于工业区内,对环境影响造成的不大。

(四)总量控制

 验收监测报告表明,该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均符合环评批复的要求,其中COD排放量0.8775/年、氨氮0.0056/年、六价铬0.00008吨吨/年、总铜0.001/年、总镍0.001/年、总锌0.0004/年、总氰化物0.00008/年,符合环评批复要求。

()环境风险防范设施和应急措施

厂内配套设置一个铬事故应急池6.01.44.0m、氰事故应急池4.82.34.0m、综合及前处理事故应急池6.02.34.0m;初期雨水池7.04.03.0m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