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绕城高速公路北线工程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公示
时间:2013-08-02 9:42:0 浏览次数: 来源:温州市生态环境局 字号:[ ]

  

温州绕城高速公路北线工程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温州市公路水运交通建设规划(2003~2020)》的要求,温州绕城高速公路北线工程是连接浙江省境内甬台温高速公路、金丽温高速公路和规划中的诸永高速公路三条主干线在浙江南部地区的重要干道,也是连接诸多国省道干线的一条重要的辅助线,同时起到了对甬台温、金丽温高速公路的分流作用。该高速公路的建设对进一步完善我省高速公路网络,发挥国道主干线的路网规模效应以及形成温州公路主枢纽地位,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20052月,浙江省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编制完成《温州绕城高速公路北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同年4月,浙江省环境保护局以浙环建[2005]33号文对项目环评进行了批复,同意该项目建设。

环评批复建设内容:全长约26.7公里,全线双向六车道,设置大、中、小桥12座,其中特大桥2座、大桥4座、中小桥6座;设枢纽互通2处,分离立交1处;收费站3处,管理中心1处;隧道5座,涵洞5道。

该项目建设总概算为33.11亿元。其中环保设施投资为2241.55万元。占项目总概算的0.67%

建设单位:温州市绕城高速公路建设工程指挥部

建设地点:途经鹿城区的藤桥镇、仰义乡,永嘉县的瓯北镇、乌牛镇,乐清市的北白象镇。

工程建设情况:20056月正式开工建设,20111月完工,并于2011715全线通车。

环评编制单位:浙江省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宜兴市龙曦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浙江省环境监测中心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目前该工程已建设了隧道废气通风设施、楠溪江大桥应急废水收集系统、隔声降噪措施。根据国家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和省环保厅关于该项目的批复意见,该项目在建设的筹备、设计建设和投入生产期间,认真落实各项工作,履行建设项目环境评价的要求和审批手续,执行了国家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的要求。项目建设基本实现了环评报告书中的有关环保的要求。项目投入运行后积极落实各项目管理制度和措施,并不断完善环保设施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配合本次验收,建设单位提交了工程环境保护执行报告和验收申请报告及相关资料。

三、验收监测报告的结论

根据对该项目验收监测和调查结果,我们认为,该项目在建设实施过程和运营中,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的有关要求,较好的落实了环评报告书和浙江省环境保护局批复意见中要求的环保设施与措施;该项目的建成运营在生态环境保护、水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的有关要求;基本符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条件。

1、生态环境影响调查结论

经调查,施工期间,企业已采取措施消除施工影响,进行道路沿线、收费站及管理处四周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项目施工结束,永久占地作业区周边土方均已清理,并植树绿化,道路沿线、临时占地均已恢复原貌,未遗留弃渣场地,当地生境基本得到了恢复。公路沿线民众对该公路建设项目的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较高。

2、声环境影响调查结论

监测结果表明,沿线主要居民敏感点噪声声级,白天在52.1~62.1dB,夜间在46.3~59.7dB。根据评价标准,白天已监测的所有居民敏感点均符合评价标准要求,夜间3个居民点符合标准要求,4个居民点噪声超标,最大超标点在龙下村,夜间超标4.7dB

温州市特殊教育学校敏感点路段,距路肩30的敏感点交通噪声声级全天在49.4~59.7dB间波动,声级在10.3dB内变动,声级变化范围较大,主要原因车流量变化较大;测量期间,白天车流量在165~264/小时,平均为217/小时,夜间车流量在114~223/小时,平均为180/小时。在当前车流量情况下,该测点白天平均等效声级为56.7dB,符合标准要求,夜间噪声超过标准要求,最大超标声级为5.3dB

3、环境空气影响调查结果

①环境空气:公路沿线两侧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结果表明,在监测时距公路1m30mNO2小时浓度范围为0.004580.093 mg/m3 CO小时浓度范围在0.2500.875mg/m3 TSP日均浓度范围在0.0860.171 mg/m3NO2COTSP浓度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的二级标准,,表明公路对沿线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②污水处理设施:仰义高速管理站污水处理设施排放口水质除pH范围未达到标准要求外,SSCODCrBOD5NH3N、磷酸盐、石油类、动植物油浓度日均值均符合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一级标准要求;瓯北站污水处理设施总排放口除NH3N和磷酸盐浓度日均值未达到标准要求外,pH范围及SSCODCrBOD5、石油类、动植物油浓度日均值都符合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一级标准要求,其中NH3N的超标范围在19.121.8之间,磷酸盐的超标范围在2.352.96之间;黄田站污水处理设施排放口水质除磷酸盐浓度日均值未达到标准要求外,pH范围及SSCODCrBOD5NH3N、石油类、动植物油浓度日均值都符合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一级标准要求,其中磷酸盐的超标范围在0.812.36之间。

四、检查结论

温州绕城高速公路北线工程项目在建设实施过程和运营中,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的有关要求,较好的落实了环评报告书和浙江省环境保护局批复意见中要求的环保设施与措施;该项目的建成运营在生态环境保护、水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的有关要求,在进一步落实检查组意见的前提下,基本符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条件。

根据浙江省环境保护厅环保检查的要求,现将项目情况予以公示,您(单位)如对该建设工程有意见和建议,请于2013822013815期间反馈给我们。

 

 联系电话:0577-88902728(温州市环境保护局)    0571-88086060(浙江省环境监测中心)

 2013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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