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受理《温州滨海职业教育中心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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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滨海职业教育中心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由温州市环境保护设计科学研究院编制完成,我局现已受理该项目环评文件的审批申请。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温州滨海职业教育中心建设工程 建设项目概要:本项目选址于温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海园区(丁山)D-32b-1、D-33、D-38b地块内,本项目总用地面积601292m2(折合约901.94亩),总建筑面积为455390 m2。地上建筑面积为408890m2,地下建筑面积为28000m2。项目总投资245843万元,建设内容为综合楼、教学楼、实验楼、宿舍、食堂、室内活动中心、生活福利及其他附属用房等。按照“3+2”、“五年一贯制”等中高职衔接教育和中高职一体化模式办学,学历教育在校生数12700名,其中中职学生7200名,144个班,每班50人;高职学生5500名。教职工总数1232人,其中中职教职工692名,高职教职工540名。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项目施工期主要有施工废水、噪声、扬尘、弃土(渣)等;营运期主要产生生活废水、厨房废水、实验室废水,汽车尾气,中央空调等设备噪声及生活垃圾等。只要采取防治措施,其污染物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较小。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施工期现场洒水抑尘,以减少扬尘对环境影响;施工期生活废水处理后排放,施工期泥浆经沉淀后妥善处置;施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弃土部分回填,其余运至指定消纳场处置。 施工期噪声: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施工作业方式,在居民点附近夜间停止施工,必须连续作业的,应报当地环保部门审批,并公告居民。 运营期生活污水、实验室废水和厨房废水预处理达标后纳管;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局。 四、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温州市环境保护设计科学研究院 地址:温州车站大道神力大厦4幢7楼 联系人:何慧 电话:0577-88980762 五、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温州滨海职业教育中心 电话:135**** 联系人:陈老师 六、公示期限、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如需了解该项目环评详情可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 如有环保方面的意见或建议,请于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其它方式向我局提出。 联系电话: 0577-88926304 传真:0577-88926386 温州市环境保护局 2013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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