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金乡徽章厂整改提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意见
时间:2013-07-26 9:36:0 浏览次数: 来源:温州市生态环境局 字号:[ ]

  

项目名称:苍南县金乡徽章厂整改提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意见    

建设地点:金乡镇金马北路63

公示时间:   13/7/26   /-13/8/5(7个工作日)

温州市环保局联系电话:88902728

传  真:88902728

 

验收主要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苍南县金乡徽章厂整改提升项目位于金乡镇金马北路63号,主要从事各种徽章、标牌、挂饰、军警徽章、纽扣、仿珐琅等工艺品的电镀加工。该项目采用全自动结合手动挂镀生产线,镀槽总容量133236.86升,其中自动镀槽111678.2升,手动镀槽21558.66升。该项目于2013年3月委托浙江工业大学编制完成《苍南县金乡徽章厂整改提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通过苍南县环保局初审(苍环批〔2013〕036号),2013年4月25日通过温州市环境保护局批复(温环建〔2013〕032号)。后由于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对锅炉台数进行了调整,2013年5月该厂重新委托浙江工业大学编制完成《苍南金乡徽章厂锅炉部分》补充环评,并通过审批处同意。工程实际总投资1600万,其中环保投资1000万元,分别用于废水、废气等治理工程。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一)废水方面

该项目废水分前处理废水、含铬废水、含氰废水、综合废水等四股进行分质分流处理,废水经处理后部分回用,部分排放。废气喷淋塔废水、初期雨水等经收集后一并进入综合废水集水池。废水处理设施由温州鑫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设计并施工,采用DF膜处理和回用工艺,其中一号车间废水处理设施设计为200t/d,二号车间设计为150t/d。

(二)废气方面

该项目废气主要包括酸雾、铬雾和氰化雾,所产生废气均设置了局部气体收集系统和集中净化处理装置。氢氰酸雾、铬酸雾产生工段单独设置回收装置。共设有废气处理塔8座,其中一号车间建有含氰废气处理设施1座、含铬废气处理设施2座,酸雾处理设施1座,二号车间建有含氰废气处理设施1座、含铬废气处理设施1座,酸雾处理设施2座,

废气处理设施由温州鑫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设计并施工。

生物质锅炉废气经旋风除尘处理后排放,排气筒高度15米。

(三)噪声方面

噪声源主要来自各生产车间。

苍南县环境监测站出具的《苍南县金乡徽章厂整改提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结果表明:2013年7月5至6日监测期间,该项目生产正常,日平均产能达78%,符合验收监测规范要求:

(一)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废水经处理后出水的总铬、六价铬、总镍、总镉、总铅、总铜、总锌、pH值、悬浮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石油类、氟化物等日均值符合《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表2的要求。废水处理设施日均处理水量325吨,回用165吨,废水经处理后排入附近河道,符合环评批复要求。

(二)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电镀酸雾经喷淋塔处理后所排放的铬酸雾、氰化氢浓度均符合《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新建企业污染物表5排放标准,排气筒高度约15米。厂界无组织废气(酸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生物质锅炉废气经处理后所排放的烟尘、二氧化硫浓度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中二类区Ⅱ时段标准,排气筒高度15米。

(三)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厂界噪声8个测点16次监测中,除东、西两侧超标外,其余测点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限值。超标点位离敏感度距离较远,对环境造成影响不大。

(四)固体废物

固体废物主要有电镀污泥和生活垃圾。电镀污泥委托温州市中金岭南科技环保有限公司处理(浙危废经第54 号)。生活垃圾集中堆放于堆放点,并定期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外置。

(五)总量控制

验收监测报告表明,该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均符合环评批复的要求,其中2.16t/a,氨氮0.062t/a,六价铬0.00017t/a,总铬0.0006t/a。

(六)环境风险防范

该公司已委托编制了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并已上报苍南县环境监察大队备案。另厂区内设有350m3的应急池一座,初期雨水收集池一座,并在雨水排放口设pH在线监控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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