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天盛D地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2次公示
时间:2013-07-16 8:38:0 浏览次数: 来源:创捷物联(洞头) 字号:[ ]

  
温州天盛D地块建设项目,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管理办法》(环发2006〔28〕号)第八条要求,我院协同建设单位于2013年6月7日起进行了第一次公告,公告期为十个工作日,现报告初步结果形成向公众公告以下信息,公示期限为公告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温州天盛D地块建设项目
建设项目概要:温州天盛D地块建设项目,拟建设一座标志性塔楼,故又称鹿城广场标志性塔楼项目,位于天盛地块东南角,项目占地面积14595.6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座350m高、集酒店、办公于一体的75层塔楼,1个3层包括宴会厅、会议设施的裙楼。地上总建筑面积147989m2,地下室总面积46400m2。塔楼功能包括面积约35972m2从39层到55层的五星级豪华酒店,27200m2从4层到15层的可出租办公空间,面积为48668m2从66层到73层的行政办公。休闲设施包括水疗区、健身中心、空中大堂、供酒店客人享用的高级餐厅。项目总投资约为183000万元。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项目施工期主要有施工废水、噪声、扬尘、弃土(渣)等;营运期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是油烟废气、地下车库汽车运行尾气等;水污染物为生活污水;噪声主要为地下车库汽车进出噪声及水泵等等设备运行噪声;固废为生活垃圾。
在各类气象条件下对环境影响贡献值均低于评价标准限值,各敏感点的叠加浓度均满足评价标准要求,本项目对周围大气环境不会造成明显影响。
污、废水经预处理后接入市政污水处理系统接管温州市中心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排放瓯江。
项目建成后噪声源经计划实施的降噪减振措施后,预测点噪声排放符合相关标准要求,不会对区域声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项目产生固废经妥善处置后不会对外环境造成影响。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运营期生活污水采用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处理系统,地下车库尾气采用诱导式机械通风系统排至裙楼楼顶排放,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经治理后各污染物能够达到相应排放标准排放。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初步结论的要点
温州天盛D地块建设项目符合温州市滨江商务区城市设计(优化)暨控制性详细规划要求。作为温州市标志性建筑,有利于提升城市形象和品位,但项目在建设、营运过程要产生一定的污染物,经分析和评价,采用科学管理与恰当的环保治理手段可以控制环境污染。在全面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境污染治理措施的基础上,从环保角度来看,该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索取进一步信息及与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的联系方式
通过电话、传真、e-mail及写信的方式联系,时间自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如公众需要了解本项目的相关情况,请于公示期间的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到温州市车站大道神力大厦D幢7楼查阅相关信息材料。
评价单位名称:温州市环境保护设计科学研究院
联系人:钟工
电话:0577-88983877
传真:0577-88980706
地址:温州车站大道神力大厦7楼
E-mail:cina_126@yahoo.com.cn
六、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温州绿景置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计海清
电话:13506617575
地址:温州市机场大道公交修理厂西侧
七、审批单位情况
初审单位:鹿城区环境保护局         联系方式:0577-56588319
          温州市环境保护局         联系方式:0577-88926304
审批单位:浙江省环境保护厅         联系方式:0571-28869057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滨江街道范围内,重点范围为建设项目所在地及其周边居民区。对象有当地工人、农民、教师、学生、公务员和企业人员等。应当自本公告之日起十日内,请您将您的意见以书信、电子邮件、传真和面访形式反馈给业主单位、环评单位或环保审批部门。
 
 
公示单位:温州绿景置业有限公司
温州市环境保护设计科学研究院
2013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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