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温州市西片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初审意见的函
时间:2013-06-18 14:44:0 浏览次数: 来源:温州市生态环境局 字号:[ ]

   

温环建﹝2013046

关于温州市西片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初审意见的函

浙江省环境保护厅:

由浙江大学编制的《温州市西片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已悉,我局按照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有关规定对该项目进行审查。经研究,初审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环评编制单位的结论和建议,同意温州市西片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建设。

二、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现温州市西片污水处理厂厂内(温州市鹿城区双屿镇卧旗山东侧湾儿山路38-1号)。二期扩建规模为15m3/d,采用CAST工艺,总投资14727万元。具体建设内容和四至环境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三、本项目设计进水水质CODCr400mg/LBOD5220 mg/L SS200mg/L NH3-N40mg/LTN50 mg/L TP5 mg/L。出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B标准,尾水就近排放瓯江。

运营期废气采取活性氧离子除臭工艺,厂界无组织废气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最高允许浓度的二级标准,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的二级标准。

运营期污泥经脱水后,委托温州宏泽环保热电有限公司进行处理。

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2011)中相应标准。

四、同意上报省厅审批。

                           温州市环境保护局

                           2013年6月18

温州市环境保护局                   2013年6月18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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