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受理温州木材集团有限公司“温州滨江广场项目三期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审批公示
时间:2013-06-14 15:57:0 浏览次数: 来源:创捷物联(洞头) 字号:[ ]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概要述
项目名称:温州滨江广场项目三期工程项目
建设单位:温州木材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要:温州木材集团有限公司拟在《温州市江滨西路A、B线两侧地块控规(滨江广场二期)规划修改》中的B-2b地块,建设现代化水平较高的家居建材市场和甲级写字楼,项目总投资为28979.42万元,规划占地面积8703m2(约合13.05亩),拟建总建筑面积44287m2(包括地下建筑物13922m2)。其中家居建材市场18765m2,写字楼13418 m2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本项目尚未建成,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分为施工期及营运期。施工期的影响主要为场地平整、地面开挖产生的弃土及扬尘;施工机械操作产生的机械噪声;施工作业产生的施工废水;施工人员日常生活产生的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营运期对环境的影响主要为家居市场和写字楼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生活垃圾以及食堂厨房产生的油烟废气;地下车库产生的汽车尾气;水泵、排风、空调系统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现场洒水抑尘,以减少扬尘对环境影响;生活废水可设置临时化粪池并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生产废水经沉淀处理回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弃土部分回填,其余可用于围垦区填方;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施工作业方式,以减少施工作业对周边环境影响;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方法。
运营期:生产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食堂废水经隔油后与生活污水一起经化粪池处理后纳管,经西片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排放;地下车库废气经排烟井引至楼顶排放,厨房油烟废气经专门油烟井至屋顶排放;进出地下停车库要禁鸣喇叭,减轻噪声污染;对车库坡道路面进行合理设计,采用低噪声建筑材料。电梯、水泵房、风机房、配电间等所有设备选用低噪声、高效率型,并配置消音及减震装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本项目在其运营过程中产生一定量的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物,经采取相关的污染防治措施,可以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可以做到总量控制,只要加强管理、落实环保措施,能满足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规和标准要求。
五、审批单位情况
审批单位:温州市环境保护局    联系方式:0577-88367815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即日起,公众可以在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或其他方式,向我局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二〇一三年六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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