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受理《温州交通建设集团第三工程分公司年产5万吨沥青混凝土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公告
时间:2013-05-10 18:9:0 浏览次数: 来源:创捷物联(洞头) 字号:[ ]

  

《温州交通建设集团第三工程分公司年产5万吨沥青混凝土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由温州瑞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完成,我局现已受理该项目环评文件的审批申请。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温州交通建设集团第三工程分公司年产5万吨沥青混凝土新建项目。
项目概要:项目租赁温州鹿城轻工产业园区管委会名下位于温州鹿城轻工产业园区一期范围内岭下村鱼藤公路南侧闲置场地,租赁场地面积8963m2。本项目已投产运营,预计生产能力达年产5万吨沥青混凝土。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项目施工期主要有施工废水、噪声、扬尘、弃土(渣)等;营运期主要有生活废水、初期雨水、少量沥青烟气和苯并(a)芘气体、包含废石料、除尘器除尘灰、滴漏沥青和拌和残碴、沥青烟处理后产生的废弃失效活性炭以及生活垃圾。。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项目设备均安装完毕,无其他基础建设,因此无施工期环境影响。
营运期废水:食堂餐饮废水经隔油池、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排放。初期雨水经排水沟收集,通过隔油沉淀处理后排放雨水管网。
营运期废气:干燥筒废气由引风机引出后首先进入重力除尘器,然后经管道冷却进入布袋除尘器除尘,二级除尘后废气20米高排气筒排放。重力-布袋除尘器底部设有除尘灰收集装置,除尘灰收集后可由输送管道送至灰筒,可作为矿粉用于生产。
无组织粉尘治理措施:采取先进工艺设备,减少物料中间环节人工转移,同时减少粉尘无组织排放量。堆场设置堆棚,运输、装卸等扬尘易产生区需采取洒水抑尘措施,以控制无组织粉尘产生量;车辆运输过程中要加盖帆布,同时不应超载(或物料装得过满);装卸时间尽量要避免大风及下雨天气,同时应尽量降低落差,同时要加强管理,装卸场所应采取经常洒水及清扫;厂区内主要运输道路两侧适当的位置建议设置喷水管道系统,以方便随时对道路的洒水,清扫路面,最大限度减少物料运输产生的交通扬尘;厂道经常洒水、清扫,汽车在厂区要文明、慢速行驶。
委托有资质单位在搅拌缸出料口处设计安装该净化装置对沥青烟气进行处理。燃油采用轻质柴油,废气通过不低于8m的烟囱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净化处理。
噪声治理措施:在厂界周边进行绿化等措施,以降低噪声的传播和干扰,同时在工厂总体布置上利用建筑物、构筑物来阻隔声波的传播。风机噪声控制主要以安装消声器、加装隔声罩为主;沥青拌和设备中拌和楼、振动筛均采取减震措施,同时加固拌和楼底座,使设备整体运行噪声需控制在90dB以下。
 营运期固废:废石料收集后破碎,重新用于生产。除尘灰收集后与石粉一同用于生产。拌合残渣收集后重新用于生产。滴漏沥青和拌和残渣  收集后可回用于生产工序。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四、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温州交通建设集团第三工程分公司  电话:1*******7,联系人:徐晖              
五、公示期限、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如需了解该项目环评详情可与建设单位联系。
如有环保方面的意见或建议,请于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其它方式向我局提出。
联系电话: 0577-88926304       传真:0577-88926386

 

温州市环境保护局
2013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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