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受理《中共温州市委党校迁(扩)建二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公告
时间:2013-04-28 14:38:0 浏览次数: 来源:创捷物联(洞头) 字号:[ ]

  

中共温州市委党校迁(扩)建二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由温州市环境保护设计科学研究院完成,我局现已受理该项目环评文件的审批申请。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中共温州市委党校迁(扩)建二期工程
项目概要:位于温州市龙湾区瑶溪街道环一村瑶街自然村,项目总投资41027万元,总征地面积73568 m2,其中建设用地面积42814.3m2、道路代征面积7954.4 m2、公共绿地面积7662.6 m2、三产代征面积10102.0 m2以及河道2268.0 m2,总建筑面积47921 m2,地上建筑面积35003 m2,地下室建筑面积12918 m2。学院的培训规模暂定每年举办培训班次240期左右,培训学员2万人以上。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项目施工期主要有施工废水、噪声、扬尘、弃土(渣)等;营运期主要有生活废水、生活垃圾、食堂油烟、汽车尾气以及中央空调机组、水泵、地下车库排风机、锅炉等配套设施产生的噪声。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施工期现场洒水抑尘,以减少扬尘对环境影响;施工期生活废水可设置临时化粪池并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施工期生产废水经沉淀处理回用;施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弃土部分回填,其余运至指定消纳场处置。
施工期噪声: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施工作业方式,以减少施工作业对附近村民的影响。在学校、居民点附近施工时,对施工机械或施工场地边界设置临时隔声围护。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方法,在居民点附近夜间停止施工,必须连续作业的,应报当地环保部门审批,并公告居民。
项目食堂餐饮废水经隔油处理后,汇同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管排入温州东片污水处理厂,食堂油烟净化后经烟道通向室外屋顶排放,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震措施,合理布局,日常生活垃圾中,对可回收垃圾尽可能进行回收,不能再利用的同生活垃圾一并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四、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温州市环境保护设计科学研究院
地址:温州市车站大道神力大厦D幢七楼
联系人:何慧   电话:0577-88980762     
五、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共温州市委党校  电话:1*******8,联系人:张德义               
六、公示期限、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如需了解该项目环评详情可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
如有环保方面的意见或建议,请于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其它方式向我局提出。
联系电话: 0577-88926304       传真:0577-88926386

 

温州市环境保护局
2013年0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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