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分局已受理《茶山街道霞岙村商住楼工程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行政许可法》、《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项目概况:
1、建设单位:温州市瓯海区茶山街道霞岙村经济合作社
2、建设地点:瓯海区茶山街道霞岙村
3、建设面积:总建筑面积约5994㎡,总投资2000万元
4、联系人:叶显洪(手机:13587404888)
5、环保措施:
废气:施工期场地采取洒水抑尘,建材堆场采取遮盖、洒水等防尘措施;运输车辆须加盖斗篷,并及时冲洗轮胎。营运期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至屋顶排放;发电机燃油废气经专用排风烟井引至房顶排放;地下车库采用机械排风方式,尾气排风井移至绿化带内,高度不低于2.5m,与住宅的距离不小于10m,出口采用消声百叶窗。
废水:施工期生活污水设置临时厕所和化粪池,污水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泥浆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上清液回用,底泥外运消纳。营运期含油废水经隔油处理汇入生活污水,一同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纳管至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噪声: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加强维护,工地设置临时声障。营运期加强进出车辆管理,设置禁鸣和限速标志;选用低噪声设备车库出入口远离住宅及幼儿园,并采取低噪声坡道、坡道两侧铺设吸声材料、顶部安装隔声顶棚等措施。
固废:施工期弃土尽量回收利用,不能利用部分外运消纳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营运期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6、环评单位:温州市环境保护设计科学研究院 联系方式:0577-88980671
7、审批单位:温州市生态园资源与环境保护局 联系方式:0577-86670022
公众如有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可在本公告登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其它方式,向我分局(温州市生态园资源与环境保护局管理科)提出。
温州市生态园资源与环境保护局
2013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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