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氨纶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意见
时间:2013-03-27 8:54:0 浏览次数: 来源:温州市生态环境局 字号:[ ]

  

项目名称: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氨纶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意见

建设地点:瑞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区大道1688

公示时间:13/3/27/-13/4/97个工作日)

温州市环保局联系电话:88902728

  真:88902728

 

验收主要内容:

一、工程基本情况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氨纶(3000吨耐高温薄型面料专用易染氨纶、5000吨耐高温薄型面料专用高伸长氨纶、7000吨耐高温薄型面料专用高回弹氨纶)技改项目利用位于瑞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区大道1688号的华峰集团厂区进行扩建。该项目于20113月通过温州市环保局审批,20123月竣工,并投入试生产。项目实际总投资48000万元,项目产生的废水排入华峰新材料公司污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能力为1000t/d)一并处理。

二、环保执行情况

() 污水排放及治理措施

该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工艺废水、真空泵废水、其它生产废水、设备清洗废水、脱硫除尘废水、初期雨水和生活污水。各废水经收集后进入华峰新材料公司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进入企业中水回用系统处理,处理后的废水70%回用于冷却系统,剩余30%废水达三级排放标准后排入瑞安市污水处理厂污水管网。

() 大气污染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工艺废气主要为车间工艺废气和无组织废气,车间甬道间废气采用水喷淋的方式对DMAC 进行吸收,吸收后的水送DMAC 精制进行回收,真空脱泡废气采用-10℃冷冻水进行冷凝回收,纺丝甬道间废气进行四级冷凝进行DMAC 回收,水环式真空泵排气排放前采用冷冻水进行冷凝回收,各尾气经收集后通过19 米排气筒高空排放。

本项目供热新增120t/h 蒸汽锅炉和1YLW-7000MA导热油炉。企业采用优质低硫煤,并采用碱性水膜除尘脱硫设备治理锅炉烟气,烟气经处理达标后通过60米烟囱排放。

(三)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有空压机、冷冻机、空调、风机和各类机泵等设备。

4)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危险固废为精制残液、组件清洗残渣、过滤废渣、废水处理污泥。其中精制残液、组件清洗残渣委托危废处置单位连云港润峰环保有限公司处理,废水处理污泥由杭州立佳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处理,本项目产生的煤渣量全部外卖制砖,员工生活垃圾运至瑞安市垃圾填埋场作填埋处理,原料空桶收集后由厂家回收。

三、验收监测和调查结果

1、废水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各种废水经处理后,总排放口出水的pH值、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SS、氨氮、磷酸盐、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等日均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级标准(GB89781996)。

2、废气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各生产车间有组织排放的DMACMDI浓度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二级标准;厂界无组织排放的DMACMDI浓度符合DMAC MDI控制浓度的范围。

本项目供热新增120t/h 蒸汽锅炉和1YLW-7000MA导热油炉提供,为进行总量核算,验收监测期间对华峰新材料公司锅炉房内6台锅炉废气进行监测,所有锅炉排放的废气中烟尘、二氧化硫浓度、烟气黑度等指标均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中二类区Ⅱ时段标准。

3、厂界噪声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该企业厂界噪声各测点昼间噪声四次测值全部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

4、总量控制结论

由于本项目废水进入华峰新材料公司一并处理,无法单独测算本项目的废水排放总量;供热由华峰新材料公司所有锅炉共同提供,故各污染物控制指标以华峰集团有限公司总量为准。经测算,本项目投入生产后华峰集团有限公司年排放化学需氧量为11.55吨,二氧化硫年排放总量为183.23吨,在企业原依法核定的排放总量内,均符合环评的排放总量的控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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