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受理《平阳县彩源表面处理有限公司年产4.2亿平方厘米彩印凹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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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受理《平阳县彩源表面处理有限公司年产4.2亿平方厘米彩印凹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公告 《平阳县彩源表面处理有限公司年产4.2亿平方厘米彩印凹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由温州市环境保护设计科学研究院编制完成,并于2012年12月31日通过专家评审,现相关申请材料已报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平阳县彩源表面处理有限公司年产4.2亿平方厘米彩印凹版建设项目。 项目简要内容:项目由平阳县阳光电雕制版有限公司、平阳县中天制版有限公司、平阳县华利制版有限公司、平阳县嘉信制版有限公司共同组建而成,总电镀容量42883升,采用全自动电镀生产线。近期废水处理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表2标准排入鳌江;远期废水预处理达标后经工业区排污管排入萧江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建设地点:平阳县萧江镇前林村厂房。 项目概况、环境影响评价基本结论及主要污染防治措施等内容请查阅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简本。 即日起,公众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或其他方式,向我局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联系电话: 88926304 88926386(传真) 温州市环境保护局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九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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