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受理温州发电厂新建灰渣场工程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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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发电厂灵昆新建灰渣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由温州市环境保护设计科学研究院编制完成,我局现已受理该项目环评文件的审批申请。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温州发电厂灵昆新建灰渣场工程 建设项目概要:项目位于灵昆岛东南面滩涂上,总占地面积600.7亩,其中敬用地520.2亩,道路用地80.5亩,控制堆灰标高3.50m,有效库容119.74*104m。总投资估算为19855万元。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可能产生的污染物有扬尘、生活污水、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施工噪声等,只要采取防治措施,其污染物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较小。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施工期扬尘采用洒水抑尘、清洁车辆等措施,生活污水临时化粪池处理及时清运,采取低噪设备等措施,运营期员工日常生活污水和车辆清洗污水经隔油、生化处理后用于除尘喷洒,不外排,灰场扬尘采用洒水、覆盖等抑尘措施;项目员工日常生活及车辆车主会产生生活垃圾,及时清运,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四、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温州市环境保护设计科学研究院 地址:温州车站大道神力大厦4幢9楼 联系人:沈强 电话:0577-88980763 五、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浙江浙能温州发电有限公司 电话:51107606 联系人:赵玲 六、公示期限、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如需了解该项目环评详情可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 如有环保方面的意见或建议,请于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其它方式向我局提出。 联系电话: 0577-88926304 传真:0577-88926386
温州市环境保护局 2013年2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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