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受理《温州市滨江商务区01-01-37-2地块办公安置房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公告
时间:2013-12-04 16:26:0 浏览次数: 来源:创捷物联(洞头) 字号:[ ]

  

《温州市滨江商务区01-01-37-2地块办公安置房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由温州市环境保护设计科学研究院编制完成,我局现已受理该项目环评文件的审批申请。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温州市滨江商务区01-01-37-2地块办公安置房建设工程
建设项目概要:项目位于滨江商务区01-01-37-2地块,项目现状为空地,项目东侧隔规划惠民路为江湾锦苑;项目南侧为规划公园绿地;项目西侧为温州市鹿城区天主教爱国会(宗教用地)和温州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中心(在建,规划行政办公用地);项目北侧为规划道路。占地面积4559m2,总建筑面积为22175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办公用房、法庭审判业务用房、餐饮商业用房、地下室及其配套用房。总投资30448万元。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项目施工期主要有施工废水、噪声、扬尘、弃土(渣)等;营运期主要是餐饮废水、生活废水、设备运行噪声、生活垃圾。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施工期现场洒水抑尘,以减少扬尘对环境影响;施工期生活废水经预处理统一排入已有的污水处理系统,施工期生产废水经沉淀处理回用;施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弃土部分回填,产生的土石方自身消纳后余弃方运输到政府指定的消纳场所,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施工作业方式,以减少施工作业对附近居民的影响。
本项目餐饮废水必须先经过隔油处理后与生活废水一并进入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纳管接入中心片污水处理厂处理;油烟经厨房抽排油烟机处理达标后,采用专用油烟排放竖井引至屋顶高空排放;地下车库尾气采用机械通风系统引至地面排放;地下室泵房等采取一定的隔振和消声措施;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弃油脂委托有专业资质单位收集处置。经治理后各污染物能够达到相应排放标准排放。
四、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温州市环境保护设计科学研究院   地址:温州车站大道神力大厦9楼
联系人:薛女士           电话:0577-88989929     
五、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温州市公共建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女士  电话:0577-88917661
六、公示期限、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如需了解该项目环评详情可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
如有环保方面的意见或建议,请于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其它方式向我局提出。
联系电话: 0577-88921399       传真:0577-88921399

 

温州市环境保护局
2013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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