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受理《温州市三溪片区瓯海中心南单元E-19、E-18地块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公告
时间:2013-12-24 15:11:0 浏览次数: 来源:创捷物联(洞头) 字号:[ ]

  

《温州市三溪片区瓯海中心南单元E-19、E-18地块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由浙江商达环保有限公司完成,我局现已受理该项目环评文件的审批申请。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温州市三溪片区瓯海中心南单元E-19、E-18地块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
项目概要:本项目位于温州市三溪片区瓯海中心南单元E-19、E-18地块,西面和北面为沉木桥河,南面为东三条路,东面为经九路,E-19地块用地面积14430m2(折合约21.65亩),E-18地块用地面积3937 m2(折合约5.9亩)。根据调查地块内现状为空地,地块所在地块已完成拆迁,根据《温州市三溪片区瓯海中心南单元(0577-WZ-SX-01)控制性详细规划》相关内容,项目地块现状及周边区域基本为空地, E-18、E-19地块东侧规划为经九路,隔路规划为公园绿地,南侧规划为东三条路(城市支路,红线宽度为20m),隔路为在建36班小学,北侧和西侧为沉木桥河,隔河为农田(规划为公园绿地G1),东北侧为岩头村居民点(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R2)。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项目施工期主要有施工废水、噪声、扬尘、弃土(渣)等;营运期主要有生活废水、食堂废水、生活垃圾以及空调外机噪声。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施工期现场洒水抑尘,以减少扬尘对环境影响;施工期生活废水可设置临时化粪池并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施工期生产废水经沉淀处理回用;施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弃土部分回填,其余运至指定消纳场处置。
施工期噪声: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施工作业方式,以减少施工作业对附近村民的影响。在学校、居民点附近施工时,对施工机械或施工场地边界设置临时隔声围护。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方法,在居民点附近夜间停止施工,必须连续作业的,应报当地环保部门审批,并公告居民。
运营期生活废水经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管网纳管排入温州西片污水处理厂,地下车库采用机械送风,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
四、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浙江商达环保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丹   电话:1*******6    
五、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温州市安居房开开发有限公司  电话:1*******7     
六、公示期限、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如需了解该项目环评详情可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
如有环保方面的意见或建议,请于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其它方式向我局提出。
联系电话: 0577-88926304       传真:0577-88926386

 

温州市环境保护局
2013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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