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嘉县禾益实业有限公司电镀生产线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意见
时间:2013-11-08 14:32:0 浏览次数: 来源:温州市生态环境局 字号:[ ]

  

项目名称:永嘉县禾益实业有限公司电镀生产线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意见

建设地点:永嘉县南城街道黄屿村枫埠垟

公示时间:13/11/8/-13/11/187个工作日)

温州市环保局联系电话:88902728

  真:88902728

 

验收主要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永嘉县禾益实业有限公司电镀生产线建设项目位于永嘉县南城街道黄屿村枫埠垟,主要从事电镀加工,配套的镀种有镀铜、镀镍、镀锡、镀仿金和镀玫瑰金等,电镀总容量349990升。该项目于20131月委托温州市环境保护设计科学研究院编制完成《永嘉县禾益实业有限公司电镀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13118日通过温州市环境保护局批复(温环建〔2013008号),20133月开工建设,201310月竣工,20136月开始试生产。工程实际总投资6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85万元,占总投资的34.75%,分别用于废水、废气等治理工程。

建设情况:该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建成镀槽容量225651升,其中自动线为205650升,手动线19991升,自动率为91.1%,二期拟建镀槽124230升和燃煤供热系统。本次验收只针对该项目一期工程。

 二、环保执行情况

()废水方面

该项目废水分前处理废水、含氰废水、含铬废水、含镍废水、综合废水及混排废水等六股进行处理,另喷漆废水、初期雨水、废气喷淋塔废水等经收集后纳入前处理废水收集池,生活污水(食堂废水预先隔油)通过化粪池处理后纳入污水处理设施生化反应系统。废水处理设施由永嘉经纬有限公司设计并施工,后由浙江海拓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在原来基础上进行升级改造并承担日常运维工作,采用二级物化处理加部分生化处理的工艺,废水经处理部分回用,部分排放。

()废气方面

该项目废气主要为铬酸雾、氯化氢、硫酸雾和含氰废气。废气均经吸风罩与槽边吸风捕集系统收集后分别引入碱液喷淋塔处理后排放,含氰废气设有单独废气处理装置,另喷漆废气经收集后经水喷淋再经活性炭吸附后排放。

()噪声方面

噪声源主要来自空压机、风机及污水处理站水泵等。

三、验收监测结果

()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废水经处理后出水的pH值、化学需氧量、总铬、六价铬、总镍、总铜、总氰化物、总锌、总磷、悬浮物、氨氮、总氮石油类等均符合《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表2标准限值。1024日总排口排放水量为476t,小时排放量约为39.7t,回用水量为484t,回用率达到 50.4%1025日总排口排放水量为445t,小时排放量约为37.0t,回用水量为485t,回用率达到 52.2%;两日平均回收率约为51.3%。两日总排放口排水量平均为460.5t,平均小时排放量为38.4t。雨水口各项指标符合《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表2标准限值。

()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电镀酸雾经喷淋塔处理后所排放的铬酸雾符合《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新建企业污染物表5排放标准,排气筒高度约16米。含氰废气经喷淋塔处理后所排放的氰化氢浓度符合《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新建企业污染物表5排放标准,排气筒高度25米。氯化氢经处理后所排放浓度符合《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新建企业污染物表5排放标准,排气筒高度16米。喷漆废气经处理后所排放的甲苯、二甲苯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排气筒高度16米。厂界无组织废气中甲苯、二甲苯、乙酸乙酯、乙酸丁酯、铬酸雾、氯化氢、硫酸雾、氰化氢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厂界昼间噪声4个测点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65dB的限值;夜间厂界4个测点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标准。

()总量控制

20131024日该公司的废水处理总量为960t,小时处理量约为80t/h,排口排放水量为476t,小时排放量约为39.7t,回用水量为484t,回用率达到 50.4%1025日公司废水处理总量为930t,小时处理量约为77.5 t/h,排放水量为445t,小时排放量约为37.0t,回用水量为485t,回用率达到 52.2%;两日平均回收率约为51.3%。根据计算该企业废水年排放量约为13.8万吨,Codcr4.5999t/a、总氰化物0.00214t/a、铜0.00604t/a、氨氮0.063t/a、总铬0.00207t/a、六价铬0.000864t/a、镍0.0133t/a,符合环评批复的(Codcr11.868t/a、总氰化物0.045t/a、铜0.074t/a、氨氮0.431t/a、总铬0.028t/a、六价铬0.0056t/a、镍0.0216t/a)

(五)固体废物

电镀污泥委托温州市中金岭南科技环保有限公司统一处理;漆渣、废活性炭由湖州市工业和医疗废物处置中心有限公司处理;废机油由温州中田废油回收处理有限公司处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化学品废弃包装袋(桶)由生产厂家直接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收集后清运处理。

四、环境事故风险防范

已编制事故应急预案并报送永嘉县环境保护局,于2013115日通过永嘉县环境保护局备案(备案编号:3303242013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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