缙云至苍南公路鹿城临江至藤桥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1次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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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管理办法》(环发2006〔28〕号)第八条要求,向公众公告以下信息,公示期限为自公示日起十个工作日。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缙云至苍南公路鹿城临江至藤桥段工程 项目选址:温州市鹿城区 工程范围:本项目起点设置于瓯江五桥南汊桥南侧(K0+000),建设终点设置于本工程与渔藤公路共线处(K9+970)。总里程9.97km,桩号范围K0+000~K9+970。其中隧道长约3220m/2座。全线设公路管理用房1处。项目采用二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为80Km/h,路基宽度采用12.0m。全线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 项目总投资估算:7.4亿元。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鹿城区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蔡主任 电话:0577-85559612 三、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温州市环境保护设计科学研究院 地址:温州车站大道神力大厦7楼 联系人:薛工 电话:0577-88980705 传真:0577-88980706 四、环保主管部门和联系方式 鹿城区环境保护局 联系方式:0577-56588319 温州市环保局 电话:0577-88926304 浙江省环保厅 电话:0571-28869057 五、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工作程序 接受环评工作委托-现状调查与环境监测-公众调查-编写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书评审-上报环保主管部门审批。 2、主要工作内容 通过调查工程及周边地区环境现状,评价区域环境特征,分析本项目建设过程及投入运营后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因素,预测分析项目存在的污染因素对环境可能构成的影响程度,提出减缓环境影响的有效措施。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对当地环境质量的认可程度;公众认为该地区主要的环境问题;公众对本项目的了解程度;公众对建设单位环境信誉的满意程度;公众对本项目最担心的环境问题;公众认为本项目建成后对周边居民居住生活环境和经济发展的影响程度;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态度及具体的意见和建议;公众对环评主要内容及结论的认可和知晓程度等。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邮件等方式,发表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鹿城区交通运输局 2013年10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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