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全市国家重点监控企业环境统计数据直报系统培训会议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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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环保局、开发区市政环保局,各相关国家重点监控企业: 根据环保部及省环保厅有关文件精神,为及时做好我市国家重点监控企业环境统计数据直报工作,经研究,决定于年11月1日在温州市环保局召开全市国家重点监控企业环境统计数据系统直报培训会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部署国家重点监控企业环境统计数据直报工作,讲解报表制度技术规定,结合直报软件系统进行现场操作演示,指导企业人员现场试报数据。 二、会议时间、地点 会议时间:年11月1日(本周五)下午2:00开始(时长约2小时)。 会议地点:温州市环保局(学院中路299号)五楼会议室。 三、参会人员 各县(市、区)环保局、开发区市政环保局负责环境统计直报工作的人员1名,各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负责环境统计数据报送人员1名。 四、其他事项 (一)各县(市、区)环保局、开发区市政环保局负责通知辖区内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并于月1日上午9:00前统一报送会议回执至563730756@qq.com邮箱。 (二)请参会人员(尤其是企业人员)携带笔记本电脑,具体配置要求如下: 硬件配置:奔腾1500Mhz以上CPU,256MB以上内存,分辨率1024 768以上的显示器,硬盘空间100MB以上,要求具备无线上网功能。 软件配置:简体中文版32位Windows XP/2003/7 操作系统,安装有Microsoft Office 2003以上版本(必须包含Excel软件),建议使用IE 7.0及以上浏览器。 (三)参会企业须携带事先已填报并打印的Excel版本报表; (四)如有疑问,请致电市局总量处, 联系人:林曦 周瑜,联系电话:88366810,88322750。 附件:参会回执 温州市环保局 附件 参会回执
备注:如有司机,请一并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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