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受理《温州城市大学新校区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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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城市大学新校区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由温州市环境保护设计科学研究院编制完成,我局现已受理该项目环评文件的审批申请。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温州城市大学新校区建设工程 建设项目概要:本项目为温州城市大学新校区建设工程,其前身为温州广播电视大学新校区迁扩建工程。随着温州市民对终身教育的需求的不断提升,为进一步整合各种公共教育资源,根据市委市政府意见,将原温州广播电视大学调整为温州城市大学,并整合了老年大学及、工人业余大学、社区大学及社会培训等办学资源。新校区选址不变,位于温州市龙湾区瑶溪镇雄心村、永胜村,即温州第二教育园区,用地性质为教育用地,学校用地面积88799.05 m2,总建筑面积110353 m2。 项目共分三期进行,一期在建28399 m2(地上24368 m2,地下4031 m2),二期建筑面积53957 m2(地上43968 m2,地下8475 m2,半地下1514 m2),三期建筑面积27997 m2(地上18628 m2,地下7855 m2,半地下1514 m2)。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项目施工期主要有施工废水、噪声、扬尘、弃土(渣)等;营运期主要有生活废水、生活垃圾、社会活动噪声及食堂油烟废气、地下车库尾气等。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施工期现场洒水抑尘,以减少扬尘对环境影响;施工期生活废水可设置临时化粪池并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施工期生产废水经沉淀处理回用;施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弃土部分回填,其余运至指定消纳场处置。 施工期噪声: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施工作业方式,以减少施工作业对附近村民的影响。在学校、居民点附近施工时,对施工机械或施工场地边界设置临时隔声围护。 运营期食堂废水经隔油处理后,会同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东片污水处理厂进水标准后接管市政管网至东片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二级标准排放。地下汽车尾气经专用烟道楼顶排放。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医务室医疗垃圾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四、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温州市环境保护设计科学研究院 地址:温州车站大道神力大厦9楼 联系人:周小姐 电话:0577-88983909 五、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温州广播电视大学 电话:18968919998 联系人:薛老师 六、公示期限、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如需了解该项目环评详情可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 如有环保方面的意见或建议,请于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其它方式向我局提出。 审批单位:温州市环境保护局 联系方式:0577-88926386
温州市环境保护局 2013年1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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