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嘉县东大合成化工有限公司年产2.5万吨不饱和树脂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意见
时间:2012-09-20 8:44:0 浏览次数: 来源:温州市生态环境局 字号:[ ]

  

项目名称:永嘉县东大合成化工有限公司年产2.5万吨不饱和树脂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意见

建设地点:永嘉县桥头镇纽扣工业园区

公示时间:12/9/20/-12/9/287个工作日)

温州市环保局联系电话:88902728

  真:88902728

 

验收主要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永嘉县东大合成化工有限公司位于永嘉县桥头镇纽扣工业园区,主要从事不饱和聚酯树脂生产,项目于2002年通过温州市环境保护局审批(温环建〔2002193号),建成后生产规模为年产1万吨不饱和聚酯树脂。后因市场需求扩大,该公司拟将1万吨不饱和聚酯树脂产能提升至2.5万吨,并于20112月委托温州市环境保护设计科学研究院编制完成《永嘉县东大合成化工有限公司年产2.5万吨不饱和聚酯树脂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11223日通过永嘉县环保局初审意见(永环建〔201113号),2011413日通过温州市环境保护局审批(温环建〔2011062号)。项目总投资费用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0万元。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废水方面

该项目生产废水主要为酯化废水、水环泵废水、洗桶废水。生产废水均经管道收集后与生活废水一并汇入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废水经处理后排入瓯江。废水处理设施由由德国工科大学物相传递研究所设计,江苏金坛市清源环境工程公司施工,设计处理能力63/日。

()废气方面

该项目废气包括有锅炉废气、生产真空废气、高浓度废水蒸馏废气、隔油收集池自然挥发气体及厨房油烟。锅炉废气主要为1160万大卡和1200万大卡的燃煤导热油锅炉(一用一备),产生的废气经水膜除尘设施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生产真空废气、高浓度废水蒸馏废气及隔油收集池自然挥发气体经收集后引至锅炉燃烧(前提是锅炉正常运行的情况下),废气燃烧后通过锅炉烟囱排放,在锅炉停用的情况下,就采用废气净化塔处理。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排放。

()噪声方面

噪声主要产生于各生产车间。

()固废方面

该项目固废主要包括有废水处理站污泥、废包装袋、过滤残渣、废包装桶、煤渣、生活垃圾等。其中废水处理站污泥、废包装袋、过滤残渣、废包装桶等均属于危险固废,已委托衢州市清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处理。煤渣出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集中堆放,并定期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外置。

三、验收监测结果

()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废水经处理后出水的PH值、CODcr、氨氮、SS、石油类日均浓度全部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一级标准,废水经处理排入瓯江。

()废气

该公司一台型为YLL-2300MA的有机热载体炉产生的废气经水膜除尘设施处理后,所排放的烟尘浓度、二氧化硫、烟气黑度均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二类区II时段标准,排气筒高度约为20米。废气净化塔所排放的颗粒物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二级标准。厂界臭气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生产区的厂界监控点苯乙烯浓度、臭气浓度均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

 ()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该公司厂界噪声6个测点中,1#5#6#测点昼间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无明显噪声源,其余点位超标,主要噪声源为锅炉房、污水处理设施等。

()总量控制

验收监测报告表明,该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均符合环评批复的要求,其中二氧化硫1.43t/年、烟尘3.78t/年、COD 0.29t/年(环评批复情况二氧化硫≤3.58t/年、烟尘3.96t/年、COD排放量0.42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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