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受理《温州市桃花岛地段规划三、四路市政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公告
时间:2012-09-19 8:30:0 浏览次数: 来源:创捷物联(洞头) 字号:[ ]

  

《温州市桃花岛地段规划三、四路市政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由温州市环境保护设计科学研究院编制完成,我局现已受理该项目环评文件的审批申请。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温州市桃花岛地段规划三、四路市政工程建设项目

建设项目概要:本项目选址于温州市会展路、蒲州河地块。规划三路呈东西走向,西起会展路,东至瓯江路,红线宽度24m,全长672m;规划四路呈南北走向,北起规划三路,南至规划五路,红线宽度28m,全长407m。规划三、四路均按城市支路标准建设,设计时速30km/h。总投资11007万元。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项目施工期主要有施工废水、噪声、扬尘、弃土(渣)等;营运期主要有道路噪声和汽车尾气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施工期现场洒水抑尘,以减少扬尘对环境影响;施工期生活废水可设置临时化粪池并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施工期生产废水经沉淀处理回用;施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弃土部分回填,其余运至指定消纳场处置。

施工期噪声: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施工作业方式,以减少施工作业对附近村民的影响。在学校、居民点附近施工时,对施工机械或施工场地边界设置临时隔声围护。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方法,在居民点附近夜间停止施工,必须连续作业的,应报当地环保部门审批,并公告居民。

由于本工程建成运营后,且只要严格控制不合格车辆的驾驶和加强绿化,近中远期道路通车后汽车尾气中CONOx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影响有限,不会对区域环境造成明显影响。加强道路车辆管理,做好道路路面养护作用,道路两侧加强绿化,做好软路基设计,并禁鸣。

四、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温州市环境保护设计科学研究院   地址:温州车站大道神力大厦9

联系人:包先生       电话:0577-88983909     

五、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温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电话:0577-88136280    联系人:谢工

六、公示期限、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如需了解该项目环评详情可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

如有环保方面的意见或建议,请于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其它方式向我局提出。

审批单位:温州市环境保护局     联系方式:0577-88926386

 

                                                温州市环境保护局

                                                                                                2012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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