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受理《温州商贸城北片改造一期E-1地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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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商贸城北片改造一期E-1地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由温州市环境保护设计科学研究院编制完成,我局现已受理该项目环评文件的审批申请。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温州商贸城北片改造一期E-1地块建设项目 建设项目概要:拟建项目温州商贸城北片改造一期E-1地块建设项目位于鹿城路94号地块(E-1地块)。E-1地块总用地面积8600m2,折合约12.9亩,地上建筑面积23210m2,其中商业用房面积4285.7m2,另有地下建筑面积5135.7m2,项目总投资11697万元。本项目建两幢17F高楼,附带2F裙房,其中裙房含商业建筑(预留餐饮功能),商业建筑为商业性质。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项目施工期主要有施工废水、噪声、扬尘、弃土(渣)等;营运期主要有生活废水、生活垃圾、油烟及地下车库尾气。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施工期现场洒水抑尘,以减少扬尘对环境影响;施工期生活废水可设置临时化粪池并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施工期生产废水经沉淀处理回用;施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弃土部分回填,其余运至指定消纳场处置。 施工期噪声: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施工作业方式,以减少施工作业对附近村民的影响。在学校、居民点附近施工时,对施工机械或施工场地边界设置临时隔声围护。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方法,在居民点附近夜间停止施工,必须连续作业的,应报当地环保部门审批,并公告居民。 运营期生活废水,厨房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再与其他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按《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西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的一级B标准排放瓯江。油烟经预处理楼顶达标排放,地下汽车尾气经专用烟道楼顶排放。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 四、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温州市环境保护设计科学研究院 地址:温州车站大道神力大厦9楼 联系人:包先生 电话:0577-88983909 五、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温州现代商贸城有限公司 电话:0577-89719902 联系人:邱世晖 六、公示期限、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如需了解该项目环评详情可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 如有环保方面的意见或建议,请于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其它方式向我局提出。 联系电话:0577-88926386 传真:0577-88926386
温州市环境保护局 2012年8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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