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广天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甲缩醛建设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意见
时间:2012-08-14 15:31:0 浏览次数: 来源:温州市生态环境局 字号:[ ]

  

项目名称:浙江广天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甲缩醛建设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意见

建设地点:温州市平阳县鳌江镇贵德村

公示时间:/-12/8/22(7个工作日)

温州市环保局联系电话:88902728

传  真:88902728

 

验收主要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浙江广天化工有限公司原名温州广天塑料有限公司,坐落于温州市平阳县鳌江镇贵德村,主要从事化工原料制造,设计年产甲缩醛10万吨,项目分二期建设,一期、二期建设规模均为年产5万吨甲缩醛。2007年8月该公司委托温州市环境保护设计科学研究院编制完成《温州广天塑料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甲缩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07年9月10日通过平阳县环境保护局初审(平环建〔2007〕119号),2007年11月7日通过温州市环境保护局批复(温环建〔2007〕135号)。工程实际总投资4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40万元,达到总投资的5.7%。批复建设内容: 50000吨/年甲醛生产线二条和25000吨/年甲缩醛生产线四条。现阶段实际建设内容:50000吨/年甲醛生产线二条和25000吨/年甲缩醛生产线二条。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一)废水方面

该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甲缩醛精馏塔釜底水、地面冲洗水、罐区废水、反渗透废水和职工生活废水,废水经分质收集后纳入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设施由浙江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设计施工,采用物化加生化处理工艺,设计处理能力100吨/日,废水经治理后纳入昆鳌污水处理厂。

(二)废气方面

该项目废气主要包括有甲醛生产线吸收塔尾气、甲缩醛精馏塔不凝气体、食堂油烟经油烟。甲醛生产线吸收塔尾气经收集后进入废气焚烧炉焚烧,完全燃烧后的产物为二氧化碳与水。甲缩醛精馏塔不凝气体经冷却回流,由水喷淋装置处理后,由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由排气筒排放。

(三)固体废物

固体废物主要为废水处理所产生的污泥、废银催化。污泥日产生量约公斤,已委托衢州市清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处理。废银催化剂委托仙居县鑫源银触煤厂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堆放于堆放点,并定期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外置。

(四)噪声方面

噪声源主要来生产车间。

三、2012年7月26日温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出具的《浙江广天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甲缩醛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结果表明:

(一)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废水经处理后,出水的pH值、CODCr、BOD5、氨氮、SS、甲醛日均浓度全部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一级标准,废水经处理后纳入昆鳌污水处理厂。以一年300个工作日,按监测期间的排放水量计,废水年产生总量为34500吨。符合一期环评审批的总量控制值(36350吨)。

(二)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甲醛生产线吸收塔尾气经焚烧处理后,所排放的甲醛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排放筒高度约为。甲缩醛精馏塔不凝气体经水喷淋装置处理后,所排放的甲醛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排气筒高度约为。厂界甲醛浓度达标。厨房油烟经油烟净化处理后,所排放的油烟浓度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标准,排气筒高度约为。

 (三)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6个测点中,除2号测点2次超标外,其余测点4次监测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四、总量控制

验收监测报告表明,该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均符合环评批复的要求,其中CODCr纳管量0.86吨/年、氨氮纳管量0.008吨/年(环评批复一期总量: CODCr纳管量3.635吨/年,氨氮纳管量0.273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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