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受理《温州市行政中心区公交始发站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登记表》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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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行政中心区公交始发站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登记表》由温州市环境保护设计科学研究院编制完成,我局现已受理该项目环评文件的审批申请。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温州市行政中心区公交始发站工程建设项目 建设项目概要:本项目为温州市行政中心区公交始发站工程建设项目,选址于温州市行政中心区E13a地块(惠民路温州电业局110KV变电所旁),该项目总用地面1512.8m2,建筑面积为104.8m2,用于公交始发站。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项目施工期主要有施工废水、噪声、扬尘、弃土(渣)等;营运期主要有生活废水、公交车养护洗车废水、生活垃圾。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施工期现场洒水抑尘,以减少扬尘对环境影响;施工期生活污水主要由现场施工人员产生,施工人员可利用附近现有生活设施,也可使用可移动式生活污水处理装置或临时化粪池,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施工期泥浆废水需静置后上清液回用,作为施工用水;施工建筑垃圾尽量回收再利用,剩余部分与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施工期噪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方法,禁止夜间施工,减小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 运营期公交车养护洗车废水通过隔油池、沉淀池等处理后与生活废水一同经化粪池处理达至《汽车维修业水污染排放标准》(GB26877-2011)中的新建企业水污染排放浓度限值中的间接排放标准纳管;废水纳管后进入中心片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二级标准排放。生活垃圾可就近送入惠民路垃圾中转站,使垃圾得到及时的清理,并纳入该区域垃圾运输系统,经环卫部门清运至垃圾发电厂焚烧处理。 四、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温州市环境保护设计科学研究院 地址:温州车站大道神力大厦9楼 联系人:赵先生 电话:0577-88980763 五、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温州交运集团城市公交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1*******8 六、公示期限、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如需了解该项目环评详情可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 如有环保方面的意见或建议,请于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其它方式向我局提出。 联系电话: 0577-88926304 传真:0577-88926386
温州市环境保护局 2012年7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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