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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西山纸品厂瓦楞箱纸生产线迁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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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温州市西山纸品厂瓦楞箱纸生产线迁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意见 建设地点:鹿城区藤桥镇服饰工业区内 公示时间:12/4/12-12/4/20(7个工作日) 温州市环保局联系电话:88902728 传 真:88902728
验收主要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温州市西山纸品厂位于温州市鹿城区藤桥镇服饰工业区内,总用地面积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一)废水方面 该项目废水主要分生产废水和生活废水。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废水处理设施由南京神克隆科技有限公司设计、施工,设计处理能力为6500t/d,每天连续24小时运行。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外排至工业区管网,最后排入戌浦江。 (二)废气方面 该项目废气主要为1台8t/h燃煤锅炉,锅炉废气经双碱法脱硫除尘后排放。 (三)固体废物 固体废物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塑料、铁丝、煤渣等,可外卖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集中堆放于堆放点,并定期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外置。 (四)噪声方面 噪声源主要来自各生产车间、锅炉引风机、污水处理站水泵等。 三、验收监测结果 (一)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全部回用,无外排。 (二)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8t/h燃煤锅炉废气经经双碱法脱硫除尘后所排放的烟尘浓度、二氧化硫浓度、烟气黑度的均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中二类区Ⅱ时段标准。 (三)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厂界噪声6个测点中,1号、2号、6号点昼间噪声四次监测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3号、4号、5号点昼间噪声均超标,超标点位位于鹿城区藤桥镇服饰工业区内,对环境影响不大。 (四)总量控制 验收监测报告表明,该项目各项污染物排放总量均符合环评批复的要求,二氧化硫5.62吨/年(环评批复情况二氧化硫≤6.53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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