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龙湾蒲州方元染色厂搬迁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意见
时间:2012-03-08 10:36:0 浏览次数: 来源:温州市生态环境局 字号:[ ]

  

项目名称:温州市龙湾蒲州方元染色厂搬迁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意见

建设地点:温州市龙湾区蒲州街道蒲江北路196号的浙江劲力紧固件有限公司厂房内

公示时间:12/3/8-12/3/167个工作日)

温州市环保局联系电话:88902728               

  真:88902728

 

验收主要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温州市龙湾蒲州方元染色厂原址位于温化总厂内,当时名称为温州市鹿城区双屿方元染色厂,由于温化总厂拆迁,现搬迁至温州市龙湾区蒲州街道蒲江北路196号的浙江劲力紧固件有限公司厂房内。该搬迁项目于20099月由温州市环科院编制完成环评报告书,10月通过温州市环保局的环评审批,200911月开始建设, 20106月建成,20111月投入生产。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环保投资主要用于废水治理设施和燃煤锅炉的脱硫除尘建设。环评批复主要产污设备有洗衣机11台总容量为1450Kg50一台,100 Kg四台,150 Kg四台,200 Kg两台),150 Kg绳状染色机一台。现因市场需求变化,企业取消了印染项目并拆除了染色机,工业洗衣机由七台200Kg替代了原环评审批的11台(1450Kg),并承诺今后将保持七台200Kg工业洗衣机的生产规模。

二、环保执行情况

() 污水排放及治理措施

该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锅炉冲灰水和生活废水。生产废水主要是水洗废水和车间地面冲洗废水,生产废水经收集后进入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至杨府山污水处理厂;生活废水主要为厕所冲洗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工业区排污管网;少量的锅炉冲灰水不定期外排入工业区排污管网。

() 大气污染及治理措施

项目生产过程中的废气主要为锅炉燃煤废气,该项目有2t/h燃煤锅炉一台,锅炉废气采用水膜脱硫除尘处理后排放,烟囱高度约12

(三)噪声

该项目噪声源主要来自烘干机、水洗机、空压机、锅炉房风机、污水处理站风机和水泵等。

(四)固废

本项目固废主要有生产固废和生活垃圾。生产固废主要有锅炉房运行产生的煤渣、煤灰,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原料包装袋等;生活垃圾主要是员工日常办公生活产生的果皮纸屑等。煤渣和一般废弃包装物由物质回收公司回收综合利用,干污泥外卖给砖瓦厂制砖;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三、验收监测和调查结果

1、废水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出水的pH值、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苯胺类等日均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的要求。

2、废气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该公司一台DZL2-1.0-AⅡ型燃煤锅炉产生的废气经水膜脱硫除尘后,所排放废气中的烟尘、二氧化硫浓度、烟气黑度等指标均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中二类区Ⅱ时段标准,烟囱高度12,低于环评审批要求30,但各测次污染物浓度均低于排放标准的50%,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4.6.3项规定。

3、厂界噪声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该企业厂界3个测点中,1号点昼间噪声四次监测均达标,3号点昼间噪声四次监测均超标,最高超标3分贝,2号点四次监测结果均与背景值较为接近。1号点主要噪声源为锅炉房风机,2号点无明显声源,3号点主要噪声源为厂内杂声。由于企业厂界均为一般的生产企业,没有噪声敏感点,故噪声略有超标对外界影响不大。

4、总量控制结论

经测算,本项目投入生产后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0.17/年,二氧化硫年排放总量为1.04吨,烟尘年排放总量为0.13吨,均符合环评的排放总量的控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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