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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菜篮子集团有限公司屠宰加工厂迁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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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温州市菜篮子集团有限公司屠宰加工厂迁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意见 建设地点:鹿城区上戍乡 公示时间:12/3/28-12/4/6(7个工作日) 温州市环保局联系电话:88902728 传 真:88902728
验收主要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温州市菜篮子集团有限公司屠宰加工厂迁扩建项目位于温州市鹿城区上戍乡,主要从事生猪屠宰加工业务,设计年屠宰加工生猪50万头。2002年12月该公司委托温州市环境保护设计科学研究院编制《温州市菜篮子集团有限公司屠宰加工厂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2003年3月14日通过温州市环境保护局环评审批(温环建〔2003〕050号)。后因该项目在实际建设过程中对生产设备进行了调整,根据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要求,2012年2月该公司委托温州市环境保护设计科学研究院编制完成《温州市菜篮子集团有限公司屠宰加工厂新增一台2吨/h燃油锅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项目征地面积为47048M2,总投资5000万,其中环保投资300万元,分别用于废水、废气等治理工程。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一)废水方面 废水污染源主要为屠宰所产生的屠宰废水和厂区生活用水,废水主要污染物为有机物。所有废水经收集后汇入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处理后部分回用,部分排入瓯江。 (二)废气方面 该项目设有3台燃油锅炉,一备两用(使用1t/h和2t/h的燃油锅炉,另一台2t/h备用),锅炉废气经收集后从屋顶排放。厨房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由食堂顶楼排放。 (三)噪声 主要噪声源为猪叫声、锅炉房风机和废水处理设施风机、水泵等。 (四)固体废物 该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污水处理后所产生的有机污泥、锅炉炉渣、生猪的排泄物和猪毛。 三、验收监测结果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表明,该项目监测期间日屠宰生猪分别为1862头和1734头,分别达到产能的136%和127%,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条件。 (一)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废水经收集处理后所排放的PH值、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悬浮物、动植物油等均符合《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中一级标准,废水处理后部分回用,部分排入瓯江。 (二)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两台燃油锅炉所排放的烟尘、二氧化硫浓度、烟气黑度均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二类区二时段标准;厨房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所排放的油烟浓度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排气筒高度12米。 (三)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厂界噪声5个测点中,2#、3#昼、夜间噪声和1#、4#夜间监测均超标,主要噪声源为废水处理设施水泵和猪叫声;1#、4#、5#测点昼间噪声均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90中三类标准;超标点位附近无居民,对环境造成的影响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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