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新火化殡仪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意见
时间:2012-03-26 9:30:0 浏览次数: 来源:温州市生态环境局 字号:[ ]

  

项目名称:温州市新火化殡仪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意见

建设地点:温州温瞿东路636

公示时间:12/3/26-12/4/17个工作日)

温州市环保局联系电话:88902728

  真:88902728

 

验收主要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温州市新火化殡仪馆建设项目位于温州温瞿东路636号,总用地面积108864.07平方米。19986月温州民政事业发展有限公司委托温州市环境保护设计科学研究院编制《温州市新火化殡仪馆、基安山陵园一期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1998616日通过温州市环境保护局环评审批。后因该项目在实际建设过程中对火化设备进行了调整,根据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要求,2011 11 月该公司委托温州市环境保护设计科学研究院编制完成《温州市新火化殡仪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20111124日通过温州市环境保护局审批(温环建函〔2011088号)。项目总投资5300万,其中环保投资500万元。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一)废水方面

该项目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用水,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入西片污水处理厂处理,最终排入瓯江。

(二)废气方面

该项目废气主要为火化机燃烧所产生的废气,废气经处理后屋顶排放。项目另设有一套骨灰清理系统,产生的废气经布袋除尘后排放,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

(三)固体废物

该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三、验收监测结果

(一)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污水经处理后所排放的PH值、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动植物油等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

(二)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5台火化机所排放的烟尘、二氧化硫浓度、一氧化碳、氯化氢、氮氧化物均符合《燃油式火化机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GB13801-2009)二级标准;骨灰清理系统产生的废气经处理后所排放的颗粒物浓度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三)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厂界噪声3个测点中,除背面2#点监测结果超标外,其余测点均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4类区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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