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受理温州龙湾行政中心区E11地块建设工程(温州航空总部大楼)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告
时间:2012-12-07 11:25:0 浏览次数: 来源:创捷物联(洞头) 字号:[ ]

  

关于受理温州龙湾行政中心区E11地块建设工程(温州航空总部大楼)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告














 
《温州龙湾行政中心区E11地块建设工程(温州航空总部大楼)环境影响报告表》由温州市环境保护设计科学研究院编制完成,我局现已受理该项目环评文件的审批申请。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温州龙湾行政中心区E11地块建设工程(温州航空总部大楼)
建设项目概要: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温州龙湾行政中心区E11地块,用地性质为商业金融业用地,用地面积15060m2,总建筑面积71446m2,主要建设内容为航空公司办公用房、航空公寓及商务用房,总投资52590万元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项目施工期主要有施工废水、噪声、扬尘、弃土(渣)等;营运期主要为生活废水、汽车尾气、油烟废气、设备噪声及生活垃圾等。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施工过程中采取相应的水土保持、施工噪声、施工扬尘等方面的防治对策和保护措施。运营期废水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处理系统;餐饮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排放;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四、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温州市环境保护设计科学研究院   地址:温州车站大道神力大厦7楼
联系人:周小姐       电话:0577-88983929       
五、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温州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电话:潘先生     联系人:0577-86892059         
六、公示期限、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如需了解该项目环评详情可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
如有环保方面的意见或建议,请于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其它方式向我局提出。
联系电话: 0577-88926304       传真:0577-889263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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