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受理《温州陶瓷品市场改造提升一期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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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陶瓷品市场改造提升一期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由温州市环境保护设计科学研究院编制完成,我局现已受理该项目环评文件的审批申请。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温州陶瓷品市场改造提升一期建设工程 建设项目概要:拟建项目选址于温州市旧城区的广化街道,《温州市旧城控制性详细规划A-12地块规划修改》中A-12a地块,属于商业用地兼容商务用地,项目用地面积为8313.5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1515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912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2395平方米。 本项目主体建筑为一幢10层高层,带4层商业裙房,主楼位于建筑北侧。项目设有地下室二层,其中地下一层北侧为商铺,南侧为机动车库;地下二层全部为车库。地上1~4层为建材商铺,主楼5~10层为商务办公用房。本项目商业部分主营陶瓷品及木地板等家装建材。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项目施工期主要有施工废水、噪声、扬尘、弃土(渣)等;营运期主要有生活废水、生活垃圾、社会活动噪声及地下车库尾气。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施工期现场洒水抑尘,以减少扬尘对环境影响;施工期生活废水可设置临时化粪池并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施工期生产废水经沉淀处理回用;施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弃土部分回填,其余运至指定消纳场处置。 施工期噪声: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施工作业方式,以减少施工作业对附近村民的影响。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方法,夜间施工应报当地环保部门审批。 运营期生活废水经预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地下汽车尾气经专用烟道楼顶排放。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 四、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温州市环境保护设计科学研究院 地址:温州车站大道神力大厦9楼 联系人:周小姐 电话:0577-88983909 五、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温州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电话:1*******6 联系人:胡先生 六、公示期限、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如需了解该项目环评详情可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 如有环保方面的意见或建议,请于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其它方式向我局提出。 审批单位:温州市环境保护局 联系方式:0577-88926386
温州市环境保护局 2012年11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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