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受理《温州市第三十二中学一期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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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第三十二中学一期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由温州瑞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我局现已受理该项目环评文件的审批申请。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温州市第三十二中学一期建设工程 建设项目概要:选址于温州市鹿城区藤桥镇老鼠山西南片、渔藤公路北侧地块。该学校属于公办全日制中学,项目总用地面积123732 m2,其中一期工程总建筑面积约为73775m2(包括地下建筑面积4500m2)。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项目施工期主要有施工废水、噪声、扬尘、弃土(渣)等;营运期主要有生活废水、生活垃圾、食堂油烟及地下车库尾气。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施工期现场洒水抑尘,以减少扬尘对环境影响;施工期生活废水可设置临时化粪池并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施工期生产废水经沉淀处理回用;施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弃土部分回填,其余运至指定消纳场处置。 施工期噪声: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施工作业方式,以减少施工作业对附近村民的影响。在学校、居民点附近施工时,对施工机械或施工场地边界设置临时隔声围护。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方法,在居民点附近夜间停止施工,必须连续作业的,应报当地环保部门审批,并公告居民。 运营期生活废水:实验室废水经中和池预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处理后并入其他生活污水排至校区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达纳管标准后再接管排入西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排放。厨房油烟经预处理后引至楼顶高空排放,地下汽车尾气经专用烟道楼顶排放。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 四、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温州瑞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温州市南郊乡龙方工业区正泰电阻大楼二楼 联系人:林小姐 电话:0577-88930800 五、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温州市第三十二中学筹建组 联系人:黄雪雷 电话:1*******9 六、公示期限、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如需了解该项目环评详情可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 如有环保方面的意见或建议,请于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其它方式向我局提出。 联系电话: 0577-88926304 传真:0577-88926386 温州市环境保护局 2012年11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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