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受理温州市中央涂A-2地块安置地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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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州市中央涂A-2地块安置地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由温州市环境保护设计科学研究院编制完成,我局现已受理该项目环评文件的审批申请。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 温州市中央涂A-2地块安置地块建设项目 建设项目概要:本项目位于翠微大道与鹿城路交汇处西北侧A-2地块,建筑占地面积为19551平方米,容积率不得大于4.99,规划拟建计入容积率总建筑面积167950平方米。商业面积34533平方米,计划安排入住户数937户。 建设单位:温州市鹿城区双屿街道办事处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及主要污染防治措施见环评简本,公众如需了解该项目环评详情可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 如有环保方面的意见或建议,请于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其它方式向我局提出。 审批单位:温州市环境保护局 联系方式:0577-88926386 温州市环境保护局 2012年10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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