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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一帆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年产9300吨水性聚氨酯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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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温州一帆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年产9300吨水性聚氨酯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意见 建设地点:温州工业园区凤翔路9号 公示时间: 温州市环保局联系电话:88902728 传 真:88902728
验收主要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温州一帆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年产9300吨水性聚氨酯建设项目坐落于温州工业园区凤翔路9号,主要从事化工原料制造,2009年10月该公司委托温州市环境保护设计科学研究院编制完成《温州一帆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年产9300吨水性聚氨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09年通过平阳县环境保护局初审(龙环建审〔2009〕166号),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一)废水方面 该项目废水主要为分散乳化反应釜清洗水、地面冲洗水、反渗透废水,废水经收集后纳入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设施由温州护瓯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设计,采用物化沉淀处理工艺,设计处理能力5吨/日,废水经治理后纳入东片污水处理厂。 (二)废气方面 该项目废气主要包括有投料、放料及反应釜生产过程的废气,废气经收集后由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排放。分散车间搅拌过程产生的废气经活性炭处理后排放。 (三)固体废物 固体废物主要为废水处理所产生的污泥、反应釜废渣、废活性炭、异丙醇废液,均已委托衢州市清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堆放于堆放点,并定期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外置。 (四)噪声方面 噪声源主要来生产车间设备运行及废水处理设施水泵。 三、验收监测结果 (一)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废水经处理后所排放的pH值、CODCr、BOD5、氨氮、SS、日均浓度全部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废水经处理后纳入温州市东片污水处理厂。 (二)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一台1t/h的燃油锅炉废气经处理后所排放的二氧化硫浓度、烟尘浓度均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中二类区II时段标准,锅炉烟囱高度约为16米。反应釜车间、分散车间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所排放的恶臭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3)二级排放标准,排气筒高度13米。 (三)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6个测点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四、总量控制 验收监测报告表明,该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均符合环评批复的要求,二氧化硫0.03吨/年(符合环评批复总量:二氧化硫0.64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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