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精诚皮革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张高档牛皮革后加工项目及日处理1200吨制革废水处理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意见
时间:2012-10-10 14:31:0 浏览次数: 来源:温州市生态环境局 字号:[ ]

  

项目名称:温州市精诚皮革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张高档牛皮革后加工项目及日处理1200吨制革废水处理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意见

建设地点:温州市瓯海经济开发区三溪园区

公示时间:12/10/10/-12/10/187个工作日)

温州市环保局联系电话:88902728

  真:88902728

 

验收主要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温州市精诚皮革有限公司位于温州市瓯海经济开发区三溪园区,主要从事高档牛皮革后加工业务。200812月该公司委托温州市环境保护设计科学研究院编制完成《温州市精诚皮革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张高档牛皮革后加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200933日通过温州市环境保护局审批(温环建〔2009010号)。20095月该公司委托温州市环境保护设计科学研究院对其污水处理设施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编制完成《日处理1200吨制革废水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于2009616日通过瓯海区环境保护局初审意见(温瓯环开〔200990号),2009618日通过温州市环境保护局审批(温环建〔2009045号)。项目总投资49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700万元,占总投资的34.6%,分别用于废水、废气等治理工程。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废水方面

该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废水。生产废水主要为准备工段、鞣制工段所产生的工艺废水及车间地面冲洗水。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管道收集后一并纳入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废水经处理后部分回用,部分排放至温州市西片污水处理厂。废水处理设施由意大利DeltAcque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设计施工,设计处理能力1200/日,采用特种菌纯生化法加深度处理工艺,设计出水水质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排放标准。

()废气方面

该项目废气主要包括有锅炉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磨皮粉尘、喷涂废气、食堂油烟等。2台锅炉(14t/h燃煤锅炉,12t//h备用燃煤锅炉)废气均采用双旋风除尘加双碱脱硫处理后排放,排气筒高度约25米。污水处理站的集水井、调节池、混凝沉淀池、氧化沟、污泥脱水车间等所产生的废气经废气收集系统收集后,采用碱性(氢氧化钠)和酸性(磷酸)吸收处理工艺处理。磨皮粉尘经收集后汇入脉冲反吹扁袋或除尘器进行除尘处理后排放。喷涂废气经水喷淋吸收后楼顶排放,高度约25米。食堂油烟采用油烟净化器净化处理后排放。

()固体废物

固废主要有磨皮粉尘、煤渣、废水处理产生的污泥等。磨皮粉尘出售制复合革。煤渣外卖,并有专人专车拉送。废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委托浙江易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堆放于堆放点,并定期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外置。

()噪声方面

噪声源主要来自各生产车间、锅炉引风机等。

三、2012815日温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出具的《温州市精诚皮革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张高档牛皮革后加工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结果表明:

()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废水处理后出水的pH值、氨氮、SS、总铬、硫化物、动植物油、色度日均浓度都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一级标准, 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废水经处理后通过污水管排放至温州市西片污水处理厂。若一年330个工作日,则按监测期间的排放水量计,废水年产生总量为300960吨,回用水205920吨,排放量为95040吨。符合环评审批的总量控制值(30.07万吨)。

()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4t/h燃煤蒸汽锅炉废气经处理后所排放的烟尘浓度、二氧化硫浓度、烟气黑度均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中二类区II时段标准的限值,锅炉烟囱高度约为25米。磨革皮车间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后,所排放的粉尘浓度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二级标准,排气筒高度约为28米。污水处理设施废气排气筒所排放的恶臭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标准,排气筒高度约为28米,厂界氨气、硫化氢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标准。厨房油烟废气经过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所排放的油烟浓度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标准,排气筒高度22米。

()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厂界噪声4个测点中,除3#测点昼间噪声超标外,其余测点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主要噪声源为污水处理站风机,超标点位位于工业区内,无附近环境敏感点,对环境影响不大。

()总量控制

验收监测报告表明,该项目各项污染物排放总量均符合环评批复的要求。其中COD24.7/年、氨氮0.3/年、总铬0.05/年、二氧化硫0.48/年(环评批复总量:化学需氧量30.07/年、氨氮4.51/年、总铬0.45/年、二氧化硫0.48/年)。鉴于该项目废水已纳入温州市西片污水处理厂,故废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化学需氧量排放执行500mg/l,其纳管总量应为150.35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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