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促企业落实各项固废管理制度消除环境安全隐患
时间:2011-09-15 17:0:0 浏览次数: 来源:温州市生态环境局 字号:[ ]

  

近日国家环保部发布《关于切实做好中秋、国庆前后环境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函[2011]1077号),要求各进一步加强环境应急管理工作,妥善应对各类突发环境事件,切实保障中秋、国庆前后的环境安全。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为防止企业倾倒危废,主要就危废计划审批量跟实际转移量差别较大的企业开展现场核查活动,并对企业在危废转移联单、工业危废管理台账、危废贮存场所等方面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显示,部分企业把危废贮存至年底才集中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这样的后果是一方面危废贮存在厂区不及时处置始终是个隐患,另一方面年底集中处置时,危险经营单位的处置能力有限,不能及时接受或处置危废。针对这种情况,工作人员要求产废企业不应贮存危废太久,应及时处置。此外,在检查中还发现危废贮存场所未做到防雨、防渗、防漏等措施,工业危废管理台账填写不完善,工作人员对存在问题的企业当场下达整改通知书。下一步,市固废管理中心将继续开展此类现场核查活动,查细查实,确保危废妥善处置,消除环境安全隐患。    

 

(来源: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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